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

傳媒自律與自由

「電視已死」或者很多人不再喜歡看電視這說法,在文化評論界,已討論了整整二十年。幾個月前,廣播事務管理局就兩家免費電視台的表現 , 進行中期檢討 , 結果 , 在三場公聽會中 , 充滿著巿民對電視台不滿的聲音。

七、八十年代是本地電視業起飛的年代 , 資深電視製作人透露她們當年如何發揮創意 , 不過 , 在一台獨大及慣性收視下 , 電視台從商業角度考慮 , 創作人開始面對不少限制。由於運作模式不變 , ?? 有培育新一代 , 本地電視業發展至今 , 危機重重。

有學者分析香港媒體的發展,一直沿用殖民地的做法,任由商營電視發展,卻沒有容許真正獨立公營廣播體制的出現。回歸後,公民意識愈來愈強,反觀商營電視在商業考慮下,節目走向單元及保守 , 佔用大氣電波的媒體 , 未能完全發揮社會內部溝通的作用。究竟公共廣播的核心特徵是甚麼 ? 政府的回應又如何 ?

編導:鄺翠娟


http://programme.rthk.org.hk/rthk/tv/programme.php?name=tv/hkcc&d=2009-11-08&p=858&e=99009&m=episode

物累

物累 陳雲

《信報》,2010年4月30日




即使在匱乏中成長,老一輩也難免亂購物,事後追悔莫及。今日的小孩,暴露在各式貨品及廣告之中,物慾熾熱,然而並無珍惜物質的生活經驗,也許不會落入老一輩的負疚之中,少些苦惱。四年前,寄養家中的小孩七歲,看中標價九十九元的玩具,我說:「這是幻覺定價。」他幽幽地回應一句:「唔係好貴啫!」如是者揀了幾件同類的汽車模型,才知道這是他購物的口頭禪,難怪店員待他特別殷勤,以為他出身富貴。嘮叨了一會,買了給他,他嬌嗔地說﹕「哼,買咗都唔開心!」此語一出,令我恍然大悟,買了也不開心,是消費社會的真相。

奇妙因緣

又有一回,我在百貨公司的散貨場千挑萬選,買了個日本小型五格抽屜杉木箱回家,確是價廉物美,於是躊躇滿志,打趣問小兒:「抽屜套盒如此精緻,不知可否用作藥箱呢?」小兒回話﹕「唔知道用途你都買?」 哎,平日我牙尖嘴利,小兒耳濡目染,正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小孩也另有購物的絕招,就是與他琢磨良久,議定購買何物之後,到了櫃枱付款的一刻,他便猶疑起來,忽然自貨架掏出貴價貨品,好像發現寶物一樣:「這個更好,是吧?」有時兩者揀一,爭論不休的時候,也會兩件一齊買的。幸好他語言天真,只是說買,不會說大減價、優惠、回贈之類,「掃貨」更不會說了。掃貨,像是協助公司清理存貨一般,花錢得來太委屈了。粵語片中,少奶奶購物不講「買」,而是輕淡一句:「你同我包起佢啦。」好像從不愁付錢似的。豈有今日的人說「血拼」、「喪拼」的粗魯,購物都緊張兮兮的。

如是者,他的玩具我的書,堆滿一屋,只好將辦公室影印房的空紙箱帶回家,最初還興高采烈,教他玩分類和編碼,後來卻發現物件入箱之後,看不見,再買同類的物品回來,負疚感不大了。於是便換了透明的小膠箱,不過放久了,一樣視而不見。有時入箱的快感還高於購物的樂趣,儲存癖與購買慾原來是共生的,就如我與小兒,不知是苦是樂。

有一日在書房地上午睡,醒來時,他對我說:「三千年與你再見!」然後在房內繼續玩耍。當時小兒五歲,奇哉怪也。

長毛象與劍齒虎

曾經有朋友建議租用迷你倉,說全日開放,又有空氣調節,用來放鞋帽衣裳,不會發霉。思前想後,始終忍手不租。迷你倉能小能大,制約購物的能力不及蝸居斗室,遲早會愈租愈大的,而且物品放入迷你倉之後根本看不見,會買得更多。以往在政府做事的時候,也曾經將文件存入「皇家倉」(政府倉庫)。老同事告誡,物件一入皇家倉,千秋萬載,直至退休也不會再見到的了。

紓解熾烈的物慾,中產階級都嚮往簡約主義的家居擺設。然而,現代生活需要的物品實在太多,單是衣物和護理品便是一大堆。實踐簡約家居,首先要買很多日本的貯存系統,收納物件,用抽屜牆和素色簾遮遮掩掩,在家中營造第二、第三堵牆,室中有室,機關重重,看起來簡約罷了。收納系統又不是家居物品管理,物品藏好了,便難找出來,有時去買比去找還容易。

忘記也會成了樂事。一次小兒無意翻弄紙箱,層層舊物之中,發現三四歲在嬰兒床上的音樂掛鈴,有如考古學家挖出的長毛象和劍齒虎。掛鈴旋緊發條之後,仍可奏出舒曼的《童夢》 ,掛鈴下的月亮星辰隨之轉動。 我便叫小兒躺在地板上,說要與他玩懷舊遊戲,便提起掛鈴,播出音樂。他乖乖安躺地上,如嬰兒一般捲曲手足,捉踢月亮星辰。

清貧生活

核心家庭,少親戚朋友分享,加上琳瑯物品,家居又狹窄,就有物累之患。「屋是用來住人的,不是用來放物的,當物件不再是自我的延伸,應將之送走或丟棄。」前幾年覺悟過來,始知道古人說的物累。《莊子.天道》曰:「故知天樂者,無天怨,無人非,無物累,無鬼責。」物累亦稱物役,為外物所役使也。前人在戰亂長大,做人只求兩餐一宿,一句「有骨落地,有瓦遮頭」,總結了現世福樂。溫飽之後,物質再豐富,帶來的快樂很少。拼命追求金錢和物慾,只是政府和財閥將整個社會弄得充滿不安全感,於是拼命賺錢。弄得精神緊張之後,又用購物來減壓與發洩,然則高地價政策之下,家居狹小,不堪物品負荷,弄得生活更緊迫了。看以前的皇帝貴族寢室,便是清雅空靈,物品堆塞,即使是貴價物,也是貧民家。

前幾年聽朋友介紹中野孝次的《清貧思想》,說的就是不必擁有不需要的物品,了解自己的需要,只買所需的就夠了;另外是物件用壞了才買新的。這樣便不會買無謂的、同類的物品回家。說是同類,是經驗觀察了,很多人不斷購物,都不會整個百貨公司買回家的,買的都是同類型、同色系的物品。重複地買、重複地試,終於找到自己喜歡的或適合的,建立了自我認同的符號,購物便有了目的,更容易去買。產品的製造商也懂得這道理,同類型物品不斷變身和衍生,縮短消費者的滿足周期,使得購買的慾望無有盡期。若是見異思遷,漫無目的,亂買一通,反而很快便買夠了,買悶了,不會再買。

「Hello!隨便睇,隨便揀,睇啱可以試下喎。」當今的物品愈出愈粗,紓解購物慾的簡單方法,就是提高品味修養,看不順眼,那就不會去試,也不會買。

物累

物累 陳雲

《信報》,2010年4月30日




即使在匱乏中成長,老一輩也難免亂購物,事後追悔莫及。今日的小孩,暴露在各式貨品及廣告之中,物慾熾熱,然而並無珍惜物質的生活經驗,也許不會落入老一輩的負疚之中,少些苦惱。四年前,寄養家中的小孩七歲,看中標價九十九元的玩具,我說:「這是幻覺定價。」他幽幽地回應一句:「唔係好貴啫!」如是者揀了幾件同類的汽車模型,才知道這是他購物的口頭禪,難怪店員待他特別殷勤,以為他出身富貴。嘮叨了一會,買了給他,他嬌嗔地說﹕「哼,買咗都唔開心!」此語一出,令我恍然大悟,買了也不開心,是消費社會的真相。

奇妙因緣

又有一回,我在百貨公司的散貨場千挑萬選,買了個日本小型五格抽屜杉木箱回家,確是價廉物美,於是躊躇滿志,打趣問小兒:「抽屜套盒如此精緻,不知可否用作藥箱呢?」小兒回話﹕「唔知道用途你都買?」 哎,平日我牙尖嘴利,小兒耳濡目染,正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小孩也另有購物的絕招,就是與他琢磨良久,議定購買何物之後,到了櫃枱付款的一刻,他便猶疑起來,忽然自貨架掏出貴價貨品,好像發現寶物一樣:「這個更好,是吧?」有時兩者揀一,爭論不休的時候,也會兩件一齊買的。幸好他語言天真,只是說買,不會說大減價、優惠、回贈之類,「掃貨」更不會說了。掃貨,像是協助公司清理存貨一般,花錢得來太委屈了。粵語片中,少奶奶購物不講「買」,而是輕淡一句:「你同我包起佢啦。」好像從不愁付錢似的。豈有今日的人說「血拼」、「喪拼」的粗魯,購物都緊張兮兮的。

如是者,他的玩具我的書,堆滿一屋,只好將辦公室影印房的空紙箱帶回家,最初還興高采烈,教他玩分類和編碼,後來卻發現物件入箱之後,看不見,再買同類的物品回來,負疚感不大了。於是便換了透明的小膠箱,不過放久了,一樣視而不見。有時入箱的快感還高於購物的樂趣,儲存癖與購買慾原來是共生的,就如我與小兒,不知是苦是樂。

有一日在書房地上午睡,醒來時,他對我說:「三千年與你再見!」然後在房內繼續玩耍。當時小兒五歲,奇哉怪也。

長毛象與劍齒虎

曾經有朋友建議租用迷你倉,說全日開放,又有空氣調節,用來放鞋帽衣裳,不會發霉。思前想後,始終忍手不租。迷你倉能小能大,制約購物的能力不及蝸居斗室,遲早會愈租愈大的,而且物品放入迷你倉之後根本看不見,會買得更多。以往在政府做事的時候,也曾經將文件存入「皇家倉」(政府倉庫)。老同事告誡,物件一入皇家倉,千秋萬載,直至退休也不會再見到的了。

紓解熾烈的物慾,中產階級都嚮往簡約主義的家居擺設。然而,現代生活需要的物品實在太多,單是衣物和護理品便是一大堆。實踐簡約家居,首先要買很多日本的貯存系統,收納物件,用抽屜牆和素色簾遮遮掩掩,在家中營造第二、第三堵牆,室中有室,機關重重,看起來簡約罷了。收納系統又不是家居物品管理,物品藏好了,便難找出來,有時去買比去找還容易。

忘記也會成了樂事。一次小兒無意翻弄紙箱,層層舊物之中,發現三四歲在嬰兒床上的音樂掛鈴,有如考古學家挖出的長毛象和劍齒虎。掛鈴旋緊發條之後,仍可奏出舒曼的《童夢》 ,掛鈴下的月亮星辰隨之轉動。 我便叫小兒躺在地板上,說要與他玩懷舊遊戲,便提起掛鈴,播出音樂。他乖乖安躺地上,如嬰兒一般捲曲手足,捉踢月亮星辰。

清貧生活

核心家庭,少親戚朋友分享,加上琳瑯物品,家居又狹窄,就有物累之患。「屋是用來住人的,不是用來放物的,當物件不再是自我的延伸,應將之送走或丟棄。」前幾年覺悟過來,始知道古人說的物累。《莊子.天道》曰:「故知天樂者,無天怨,無人非,無物累,無鬼責。」物累亦稱物役,為外物所役使也。前人在戰亂長大,做人只求兩餐一宿,一句「有骨落地,有瓦遮頭」,總結了現世福樂。溫飽之後,物質再豐富,帶來的快樂很少。拼命追求金錢和物慾,只是政府和財閥將整個社會弄得充滿不安全感,於是拼命賺錢。弄得精神緊張之後,又用購物來減壓與發洩,然則高地價政策之下,家居狹小,不堪物品負荷,弄得生活更緊迫了。看以前的皇帝貴族寢室,便是清雅空靈,物品堆塞,即使是貴價物,也是貧民家。

前幾年聽朋友介紹中野孝次的《清貧思想》,說的就是不必擁有不需要的物品,了解自己的需要,只買所需的就夠了;另外是物件用壞了才買新的。這樣便不會買無謂的、同類的物品回家。說是同類,是經驗觀察了,很多人不斷購物,都不會整個百貨公司買回家的,買的都是同類型、同色系的物品。重複地買、重複地試,終於找到自己喜歡的或適合的,建立了自我認同的符號,購物便有了目的,更容易去買。產品的製造商也懂得這道理,同類型物品不斷變身和衍生,縮短消費者的滿足周期,使得購買的慾望無有盡期。若是見異思遷,漫無目的,亂買一通,反而很快便買夠了,買悶了,不會再買。

「Hello!隨便睇,隨便揀,睇啱可以試下喎。」當今的物品愈出愈粗,紓解購物慾的簡單方法,就是提高品味修養,看不順眼,那就不會去試,也不會買。

2010年4月29日 星期四

義務律師

義務律師

《明報》,2010年4月29日



法律系學生經常會接觸到一些拉丁詞語。對於「pro bono publico」,我們都不會陌生。

「Pro bono publico」是指為公眾服務,在法律的層面可理解為:為了公眾利益,免費替當事人打官司。

法律援助,是政府對人民所提供的基本保障之一。正如當低下階層遇上疾病、年老等問題,政府也有責任提供協助。世界各地的自由民主國家,都會援助無力負擔的人民聘請律師。因為只有如此,基層才不會被排拒於制度之外。

法援制度當然也帶來了經濟負擔。以英國為例,法援條例自1949年實施,一直為基層人民提供了不少幫助。諷刺的是,這項曾幾何時是戰後工黨政府最引以自豪的功績,到了後期,新工黨政府卻不得不透過削減援助金額,才能令它可持續地運作。每年英國政府用於法援的開支,達二十億英鎊之多,人均援助額是全球之冠,惠及近三成成年國民。

而在香港,雖然咱們也有法援制度,社會上仍然有很多人,因為不符申請條件,被排拒於法律制度之外。可見法援並不是、亦不應是幫助市民面對法律困難的唯一方法。在這些情況下,義務律師便擔當起重要角色。

首席大法官李國能將於九月提早退休。臨別在即的他不諱言,雖然法律界在過去多年,已積極為有需要人士提供義務訴訟,但我們能夠做的,斷不止於此。

他認為當局應擴大免費的法律諮詢和當值律師計劃,並成立新的協調機構去統籌這些服務。他亦積極呼籲更多律師挺身而出,提供免費訴訟,惠及更多基層市民。

香港的公民社會於過去十年經歷了很多根本性的轉變,我們看到愈來愈多專業人士參與社會事務。我相信,我們不需要完全依賴政府去填補法援的漏洞。透過義務工作,專業人士也可以為政府所不能。

[郭榮鏗]

立會首讀停車熄匙 的士團體不滿

立會首讀停車熄匙 的士團體不滿


《星島》,2010-04-29

的士業界代表昨到立法會門外抗議,要求政府擱置停車熄匙立法。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昨日首讀及二讀有關停車熄匙立法的條例草案,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相關)強調條例已平衡各方利益,亦得到社會廣泛支持,草案已長時間討論,望早日通過。有的士團體不滿當局沒進行全面諮詢,及條例嚴重影響司機生計,昨到立法會外響號抗議,要求當局擱置立法。

立法會昨就《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草案》完成首讀及動議二讀,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立法是要解決路邊空氣污染,改善空氣質素,當局已聽取社會不同意見,擴大豁免範圍,他說:「我知道無可避免地對司機、乘客構成影響,要他們合作,在衡量各項豁免安排時,我們已尋求平衡和共識。」

邱騰華強調不會以告票數量衡量措施成效,又說草案經長時間討論,社會整體反應正面,希望草案可早日獲得通過。草案之後會交由法案委員會審議,審議完畢後會恢復二讀辯論和三讀,經全體立法會議員通過後生效。

不過,數十位的士業界代表昨到立法會門外抗議,高叫口號;另有的士團體發動的士慢駛抗議,三十多架車身貼有反對標語的市區及新界的士,由荃灣和屯門出發,圍繞立法會大樓慢駛;又於昨早十一時,立法會會議開始前響號約十秒,反對立法強制停車要熄匙。

發起慢駛的汽車交通運輸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不滿,指當局諮詢不足,又相信停車熄匙後車內溫度上升,導致乘客量減少,生意額會減少三成,要求政府擱置立法,或豁免所有的士排隊等客期間可不用熄匙,否則將行動升級,號召小巴一同發起罷駛。

2010年4月28日 星期三

民建聯買商台時段 捧5新星

民建聯買商台時段 捧5新星

訪夜青直播 電台否認明益


《明報》,2010年4月28日


繼出售時段予發展局長林鄭月娥為政策解畫後,商業電台再將逢周五的深宵節目共72小時「賣給」民建聯,5名民建聯「新星」將與商台主持人連續18個星期「落區」與夜青及市民「傾心事」。節目由民建聯特約贊助,但雙方不願透露金額。商台否認安排是「明益民建聯」,強調也有向其他政黨招手;不過,本報查問下,多個主要政黨均表示沒有收過商台邀請。有網友抗議商台偏幫民建聯,明天會到商台抗議。


商台稱曾邀其他政黨


商台昨日召開記者會,宣布與民建聯合辦的新節目《十八仝人愛落區》,節目將由本月30日起,逢周五深夜2時至6時在商台一、二台播出,一連18集。節目內容是由民建聯5名力捧「新星」聯同商台主持人落區,訪問深宵還在街頭流連的「夜青」及市民心聲,節目會直播,頭炮是到沙田區,由民建聯新界東「新星」葛珮帆主持。


節目由民建聯特約贊助,至於為何選上民建聯?商台策劃總監黃永回應稱,他們曾與多個政黨、慈善團體和公司接洽,民建聯是「最早回應」的一個,其他團體則表示要先看節目反應。不過,本報昨聯絡多個泛民和建制派政黨,他們都表示未受過商台邀請(見另稿)。商台發言人昨晚補充,民建聯並非唯一一個接洽政黨,但卻未能提供其餘獲邀的政黨名單。


民建聯毋懼踩場


被問到商台是否「偏幫、明益」民建聯,黃永說﹕「我們歡迎所有政黨幫商台買廣告(時段),我們是開門做生意!……卿姐(民主黨劉慧卿)也剛買了個報時信號。」對於日後若有政黨也想加入節目,黃表示歡迎,又稱民建聯並無禁止其他政黨一起贊助節目。


談到贊助金額,黃永三緘其口,「講給你聽,我們便不用做生意了。」


由於節目為現場直播,被問及會否擔心有年輕人「踩場」惡意攻擊,民建聯副主席蔣麗芸說,平時他們在街頭接受訪問時,也會有其他人在旁叫囂,他們唯有接受。葛珮帆亦表示冇有怕,「我們無任歡迎喎。拉大隊來啦!」黃永則稱除粗口外,所有言論會如實反映,因為現場直播也來不及刪剪。


學者﹕應交代贊助額百分比


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表示,民建聯「買走」商台72小時節目,日後方向難免會有所偏向。他認為,商台應交代其贊助收入佔總收入百分比。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出,商台繼賣時段給政府後,再售72小時節目時段予民建聯,令人覺得商台與建制派建立友好關係,難保日後編輯方向會向建制傾斜。

2010年4月26日 星期一

趙耀華﹕香港人,你好嗎?

趙耀華﹕香港人,你好嗎?




《明報》,2010年4月26日





【明報專訊】「你好嗎?」

「我很好!」

我們每天都互相問好,有時是隨便的,有時是認真的。當我向你問好時,心裏想的不一定是你最近是否升職,而是最近有沒有和女朋友和好如初,或者有沒有打電話給母親。你回答覺得愜意的原因,可能是你剛剛打了一通電話給母親,受到她的嘉許;或者最近上網認識了一個新女朋友,有三生有幸的感覺;又或者早上在地鐵站裏幫忙尋回了一個走失的兒童,從幫助別人中實現了自己的價值。

每個人都希望快樂。美國獨立宣言中就有呼籲「追求快樂」(the pursuit of happiness);不丹王國則以「國民快樂總值」(gross national happiness)為最大化目標。非常驚奇,快樂這麼重要,卻是經濟學中絕少提及的東西。經濟學家認為人們追求的是「效用」(utility),而「效用」的高低在乎消費的多少,消費的多少則取決於收入的多少,無怪乎在討論人們的福祉的時候,經濟學家老是集中在收入的高低。1948年,聯合國就正式採用了國民收入來衡量各國幸福的指標。

當人們連溫飽都沒有達到的時候,提高收入對增加他們的快樂很有幫助,但是,對於已達到溫飽的人,其幫助並沒有想像那麼大。香港的人均收入是發達國家的水準,可香港人卻不見得很快樂。這印證了社會科學家在各地有關快樂的調查的一個重要結果:一個地區的人均收入一旦達到一定水準之後,則其居民的平均快樂水準與人均收入便沒有密切的關係。以日本為例,從1958年到1987年,其實質人均收入增加了5倍,但是人們的快樂水準卻絲毫沒有增加。

生活標準 水漲船高

這其中原因頗為複雜,這裏只列出主要幾點。

首先,物質財富增加了,新的需要也產生了。從前家裏不需要電腦,現在家裏沒有電腦就很不方便,孩子做作業找不到資料,申請回鄉證和辦理各國簽證也會遇上史無前例的困難。

再者,有些東西是用來顯示你的地位或者是誠意的,當收入增加之後,便需要花更多的錢,才能達到同樣的目的。想像在一個小島上,有固定的房子數目,如果人們願意花5年的收入來買一套住房的話,那麼當他們的薪水提升10倍時,同樣大小的房子的售價也會提升10倍。另一個例子:一個男子要為他岳母慶祝大壽,從前貧窮的時候,送一包靚冬菇便是誠意的表現;現在富有了,他就得請她和家人到外地旅遊,才算有誠意。

第三個原因是人們的嫉妒心。當得知同事獲得加薪,而自己沒有獲得加薪,就會覺得不快樂。嫉妒心一方面促使人們上進,另一方面又為人們帶來不快。

經濟愈發達 市場愈局限

第四是市場的局限。市場無疑可以帶來愈來愈多的產品,為我們帶來更大更多的舒適和方便,但是有些我們認為是美好的東西卻不是市場所能提供的。舉例說,我們不能在市場上買到一種叫「節儉」的東西;恰恰相反,節儉是避免使用市場,不去花錢才能獲得的品德。在經濟不發達的地區,人們窮困,不得不從小時候便節儉起來,這種品德於是容易栽培出來。其他美德,以至鍛煉身體、欣賞音樂、閱讀寫作等良好習慣,都需要一段先苦後甜的過程才能培養出來的,但是只要它是不用花錢的,便沒有受到市場的鼓勵,此外,由於生活太舒適了,要培養起來反而要求更大的意志力。消費主義的氾濫固然令精神空虛,也強化了上面提及的嫉妒和互相攀比之心。

經濟學通常假設人們的愛好口味(preferences)是固定的,又假設愛好本身並無好壞之分。因此,消費者愛買什麼就買什麼,而市場不過是要滿足他們的需要而已。可事情並不是這樣簡單,人們的愛好並非是真的固定不變的,而是受到各式各樣的廣告所塑造的,小孩子和青年人尤其如此。此外,不同的愛好之間也是有高下好壞之分,對音樂欣賞的愛好值得鼓勵,而物欲望則不值得鼓勵,因為你懂得的音樂比別人多並不會令人家發愁,你買了一個豪宅,卻會為朋友帶來壓力,俗語有云:「有錢大十歲,無錢當小輩」。用經濟學的語言,對物欲的追求會產生負面的界外效應(negative externality),正如工業生產過程中會對鄰居造成污染一樣。

對香港的啟示

上述的原因說明了一個社會在人均收入達到一定程度之後,其再進一步的提高對居民的快樂程度的提高便沒有直接的關係,而同一個收入水準之下,不同社會的快樂程度倒可以差別很大。以下是有關研究的一些結論和對香港目前情的啟示。

首先,收入不平等的惡化對大多數人帶來不快。當最有錢的人的收入提高了,錢花多了,那些立志要與他們看齊的次等有錢人也因而提高了自己的生活標準。要與次等有錢人看齊的第三梯隊又相應提高了自己的生活標準,餘此類推。因此大多數人都會覺得生活愈來愈難過。經濟學家Robert H. Frank在其近著Falling Behind中對美國的情便有通俗的分析。這對香港很有啟迪,收入不均一直被看成是經濟增長下必然之惡,既然經濟增長不是那麼重要,收入不均便不是神聖不可侵犯。

再者,低收入人士沒有高收入人士快樂,而對低收入人士的收入幫助可以提高他們的快樂程度。因此,只要不對效率造成太大的負面影響,則香港政府的政策應該盡量向低收入者傾斜。傳統經濟學的分析低估了福利社會的好處,高估了其壞處。福利政策「養懶人」的反對意見,並沒有想像中那麼有說服力。根據前面的分析,當某人努力工作提高收入的時候,他的行為對別人造成負面的影響,因此從社會整體利益來說,他其實是過度工作,令他懶惰一點,這是好事而不是壞事。

第三,滿足基本的需要可以明顯提高人們的快樂程度,而居住是人類最最基本的需要,香港政府對於滿足港人這方面的需要實在責無旁貸。從增加供應土地,到限制非本地居民購買房子,從住宅空置稅,到改變投資移民的要求(同時強調僱傭員工的數量)等等,在這方面政府能做的東西頗多。為什麼新加坡能夠解決這個問題而我們不能,香港人很有理由追問究竟。

第四,擁有政治權利和感到自己可以影響到政府政策使人快樂。香港的民主進程實在太慢了。雖然在這方面香港特區政府能做的未必很多,但是必須認識到政改停滯不前的沉重代價。

「香港人,你好嗎?」

「Never better!」

希望很快便見到這樣的回答。

作者是香港大學經濟和金融學院副教授

■延伸讀物

Robert H. Frank (2007) Falling Behind: How rising Inequality Harms the Middle Clas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Berkeley.

蝸居

蝸居


香港樓價自舊年下半年不斷飆升,同一年前相比,升幅高達三成,是全球之冠。

私人市場之外,原來公屋亦都有價有市。今年一月,長沙灣李鄭屋邨一個六百呎嘅公屋單位,以一百七十八萬成交,創下公屋歷史高價, 公屋樓王的出現,反映咗香港人對置業的渴求。

政府喺九八年初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原意是想公屋住户自置居所,當年計劃十年裡面可以售出廿五萬個單位, 結果,計劃到2005年,一共推出六期,出售約十一萬個單位。

近日,市民置業需求強烈,除了有聲音表示要復建居屋外,購買出售公屋亦成為不少消費者的選擇, 好像七十五歲的盧伯便投資二手公屋放租,而當年為創業而放棄買私樓的年青人劉偉倫,亦坦言本「租置計劃」對自己幫助很大,到底在樓市持續升溫時,小市民置業是否遙不可及呢? 政府的房屋政策是否有需要調整呢?





http://programme.rthk.org.hk/rthk/tv/programme.php?name=hkcc&d=2010-04-25&p=858&e=&m=episode

2010年4月22日 星期四

法治的意義

法治的意義


《明報》,2010年4月22日





【明報專訊】已退休的英國前首席大法官賓咸勳爵(Lord Bingham),近日出版了新作《法治》。他在序言中解釋了為何以此為題著書:許多經常把法治掛在嘴邊、甚至將之當護身符的人,其實並不明白法治的真正含意。

法治的定義可追溯至亞里士多德的解釋。法治,「應當優於一人之治,即使法律的守護者亦要遵守法律」。而近代的法治觀,最常引用牛津大學英國法教授戴雪(AV Dicey) 於1885年所撰的《憲法精義》(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

「首先,人民不能無故受罰,或被法律處分,以致身體或財產受累,除非此人已被普通法院經普通法律程序確定罪成。」

戴雪之言,十分清晰。任何人——包括你和我——絕不可以因觸犯一些由官員癡想出來的惡法而受罰。案件必須經過既定的法律程序,由公正的法官於普通法庭審理,而非在政府欽點、缺乏獨立性的法庭中黑箱作業。

戴雪續說:「法治的性質在於每一人,不論貴賤富貧,須受命於所有普通法律,並安居於普通法院的管轄之下。」

簡言之,沒有人可以凌駕法律。正如湯瑪士.富勒博士(Dr. Thomas Fuller)於1733年所言:「即使你已到達巔峰,法律仍在你之上」。

所以,假如大主教虐待倫敦動物園的企鵝,他不會因其尊貴身份而免被起訴;若你幹了賣官爵的勾當,即使身為總理亦要受法律制裁。

或者,法治的定義,沒咱們想像中複雜。法治,是為了彰顯公義,姑且對比沒有法治的狀況,是怎樣的一番光景。

不尊重法治的政權,大都存在某種特性:夜半敲門、突然失蹤、打壓異見人士、肆無忌憚的檢控 、「秘密」審訊處理、酷刑逼供、勞改營、集中營……種種惡行,罄竹難書,見微知著。

[郭榮鏗]

2010年4月21日 星期三

美荷樓申2億活化

美荷樓申2億活化



《明報》,2010年4月21日


【明報專訊】發展局計劃在6月就活化美荷樓及雷生春翻新工程,分別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約2億元及2510萬元,其中美荷樓活化為青年旅舍,預計旅舍首3年入住率分別達50%、65%和70%,兩年內可自負盈虧,期望於2012年投入服務。

活化後的石硤尾美荷樓青年旅舍會提供129間房,包括雙人、4人家庭、8人房和傷健人士雙人房,房租約500元,地下約四分之一樓面會設公屋博物館,1樓約5個單位會回復1950年代的美荷樓住宅單位面貌。政府消息人士預計,活化後每年人流逾10萬。雷生春會活化為中醫藥保健中心,提供中藥零售、診症、中藥苗圃等,預計人流每年逾13萬人。


消息人士說,兩歷史建築結合前荔枝角醫院、北九龍裁判法院、市建局 在上海 街和太子道西的活化計劃,加上太子道西179號一幢將活化為文物酒店的唐樓和石硤尾創意藝術中心,會令深水埗成為聚集文物的景點,各活化組織將開會商討導賞及推廣文物旅遊,以「點線面」發展深水埗舊區。








對保育中環有興趣的同學可到發展局的網頁







http://www.devb.gov.hk/tc/secretary/heritage/index.htm

2010年4月19日 星期一

文化‧保育‧活化

政府於四月推出「活化工厦」政策,引起一眾以舊式工廠大厦為創作基地,文化藝術工作者的憂慮。當中有樂隊林立的觀塘,聚集了一群視覺藝術工作者的火炭,演藝團體進駐的新蒲崗。為何這些文藝部落會於當區形成?這些工厦使用者與社區的連結如何?而這種自然而生的群落正反映處於不同光譜的文化藝術工作者,在香港的生存空間。一個土地用途政策牽引出的問題,不單是個人對文化藝術探求的難度,更是社會對文化、本土創意、藝術的取態,是否包容與珍惜。



http://programme.rthk.org.hk/rthk/tv/programme.php?name=tv/hkcc&d=2010-04-18&p=858&e=107246&m=episode

不輸在起跑線上

為了讓孩子不輸在起跑線上,不少家長從孩子出生的一刻起,就開始他們的培養大計。未滿月的初生嬰兒已開始認字學數,兩歲幼兒能懂過千中英文字,及雙位加減數。近年坊間流行「閃卡教學法」,透過快速閃示的閱讀方式 , 提升幼兒的學習能力。

現今父母都明白早期教育對子女的成長起著重要的影響,但該怎樣去培育子女、怎樣發掘他們的潛能之餘,亦能照顧到孩子的全人成長呢?卻是一門大學問。


http://programme.rthk.org.hk/rthk/tv/programme.php?name=tv/hkcc&d=2009-05-04&p=858&e=90586&m=episode

2010年4月18日 星期日

誰比誰更有機會向上流動?

誰比誰更有機會向上流動?


傅景華、葉兆輝


April 16, 2010 《信報》

科大雷鼎鳴教授三月二十九日發表信報文章《社會流動與機會平等》,引用人口普查的原始數據(micro dataset),以收入組群的變化來衡量香港社會流動的情況,結果他得出「香港社會還是有點社會流動性」的結論。

雷教授說香港「有點」社會流動性,這是否就是我們認識到的社會現況?我們的答案是未必。

54%最底層「被困」

我們現正進行一項有關香港青年人處境和訴求的研究。在近日的焦點組訪談中,我們沒有聽說過任何一位青年人,會投訴連「點點」上位機會也沒有,我們聽到的回應多是「比較難升」和「上便始終有一班人喺度」等。學者是否問錯問題呢?除非所有人死掉,否則沒有可能一點流動機會也沒有吧?我們關鍵的研究問題應該是社會流動「有幾難?」、「是否愈來愈難?」、「誰比誰會更難?」等,分析這些才有助了解目下香港社會的一些不滿。一句「香港還是有點社會流動」來籠統概括目前的狀況,對社會上不斷努力卻苦無機會的一群,實有欠公道。

我們想引用一項最新的研究結果(學術嚴謹程度絕對高於報章專欄),來回答上述的問題。港大經濟系的James Vere博士一項剛發表的報告指出,香港二○○八年就業人口十年來的收入流動變化偏低,近這五年來的情況更甚;而男性的收入出現變化比女性的大,若與過往同樣的調查結果比較,他的結論是香港人的收入流動變化持續減少。

另外,他的研究結果指出,在收入分布最底層的百分之二十就業人口當中,有百分之五十四一直「被困」在最底層內(雖然這比例已經較上次同類研究下降,一九九六至二○○五的比例是百分之五十八,換言之近期最底層向上收入流動的情況已告改善)。若工資在十年內沒有顯著增加,但物價卻上升,「被困」的就業人口生活便艱難。相反,在收入分布最頂層百分之二十的人口中,百分之七十五一直維持收入最頂層的地位。

人口擠壓

時下年輕人面對的環境,主觀上、客觀上也與十年前、二十年前同齡的年輕人並不相同。我們在焦點組討論中,聽到不少認為上位難的聲音。以下轉錄一個當銷售員的個案:「……我見到我身邊嘅朋友,佢哋真係比較難升喎,始終……位就係得咁多,你上便始終有一班人喺度……」另一個在職場工作數年的年輕人這樣說:「出嚟做咗幾年,你一個二十幾歲,你對上又已經幾個,一個三十幾一個四十幾一個五十幾,你永遠都上唔到位……全部都係四十幾歲嗰啲阿姐嚟嘅,因為佢哋未到退休年齡嗎……你唯一嘅出路就係可能你自己轉工……如果唔係你成世做到四十歲可能先至升……。」筆者上述的轉錄可能只是部分年輕人的主觀感受,但與客觀的人口學分析出現的人口擠壓(population squeeze)現象吻合。這個人口擠壓現象,源於香港 一九八○ 以後的生育率下降,而八十年代以前出生的人口(簡稱八十前)卻愈來愈長壽,由於八十前的人口高於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人口(簡稱八十後),導致八十後希望向上流動時,有機會受人數龐大的八十前所「擠壓」。這情況或許要等到八十前人口陸續退休,但也許會是十五至二十年後的事!到時情況才會稍告紓緩,對屆時的年輕人或會較有利,但現在的八十後已到中年,錯過了事業發展的最佳時機!

教育機會

或許大部分人都會同意,透過普及和平等的教育,讓香港人得到向上流動的機會,此乃是王道之法,Vere博士的研究亦指較高學歷有助避免收入向下流動。不過,我們的社會讓市民得到經過教育進修向上爬的同時,也要避免因政策和制度失誤做成不同階層的機會不等—換句話說:人人生而平等接受教育,但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平等。

此話怎說?政府視教育為創富的產業,卻愈來愈傾向減少非主流、大中小學以外的教育資助,結果提高市民透過其他進修途徑向上流動的門檻。例如副學士政策,不少中學畢業生雖然符合進入大學的最低資格,但學位有限,才拒於大學門外,念副學士結果要舉債讀書,接受比受資助大專學生借貸更高的歧視性利息;若將來接駁不上大學,畢業後要在學歷並不廣被承認、就業前景不太明朗的情況下,甫步入社會便要在負債下工作;另外,政府撤銷對八大院校修課式研究院課程的資助,近日更取消資助兼讀制研究生課程,大大增加了有志工餘進修的市民的負擔;幾經爭取,政府早前才願意稍稍放寬對中學夜校生的資助……。此等做法皆在在顯示,政府不少教育政策處處為有意進修者設限,這豈不是與鼓勵大眾持續進修、終生學習、保持社會流動順暢的原則背道而馳?

雖然目前已經有不少學者提出有關社會流動的研究數據,但結果仍有不少局限。我們重申四年前的說法,較理想的研究方法是追踪研究(詳見《明報》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否定M型社會之說言之尚早〉),跟進同一組群一段較長時間,再比較變化及相關的因素。

傅景華 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助理教授(研究)葉兆輝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

2010年4月16日 星期五

認識膠袋徵費

認識膠袋徵費

資料一
MYTV︰

http://mytv.tvb.com/search?query=%E8%86%A0%E8%A2%8B%E5%BE%B5%E8%B2%BB

環境保護署網頁

http://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prob_solutions/env_levy.html

小資料︰堆填區的調查顯示,每年有超過八十億個塑膠購物袋被棄置在堆填區,即每人每日平均棄置多於三個塑膠購物袋,數目明顯超出生活所需。

2010年4月14日 星期三

成名、陳錦卓﹕功能界別損害公益

成名、陳錦卓﹕功能界別損害公益


《明報》,2010年4月14日





【明報專訊】本地研究功能界別的學者,或多或少已就該界別達成一致立場:它不但帶來不平等的公民權利,也令既得利益人士,為促進私利損害公益。關於不平等的公民權利,最小的15個功能界別的選民僅佔6889位個人及團體選民,卻足以否决代表337萬地區選民的直選議員所支持的議案或修訂案!至於損害公益,本文提出3個功能組別損害公益的例證。

地產商售賣發水樓

港人為求擁有私人物業單位,往往因此需做牛做馬,甚至耗盡畢生積蓄。發展局在2009年10月公布了發水樓名單,抽查了61個2001年1月至2006年4月期間落成的樓宇項目,計算它們的停車場、機房、環保露台等所有獲豁免計算設施的發水面積與比例,發現部分地產項目發水程度達112%。

發展商提供的樓盤價單多只提供建築面積及以建築面積計算的呎價,以一個新樓盤為例,建築面積包括:會所、休憩花園、兒童遊樂場、物業管理處、緊急救援車輛通道、訪客泊車位、電梯大堂、及樓梯等公用部分。有些發展商更將鼓勵環保的豁免面積如環保露台、公用空中花園等計入建築面積。一個千多呎的單位在扣除公用地方的面積後,只有500至700多呎實用面積。

為監管有關情况,地區直選議員早在1999年已在立法會討論樓盤面積的計算方法。在2006年,地區直選議員在立法會提出動議:規定發展商在售樓說明書中,須提供位置圖則,並禁止包括內幕交易、虛假交易,以及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等市場失當行為,但議案遭到功能組別議員的否決。同樣,另一個於2008年提出的議案,即「籲請政府立法規定發展商於售樓說明書上載列樓宇實用面積」,也遭功能組別議員否決。如果上述法案已獲通過,一些正在進行、有關懷疑具欺詐性的物業交易調查,可能根本就不用展開。

漠視「反屏風樓」訴求

近日沙塵暴襲港,空氣污染指數「爆燈」達到500水平,更暴露出空氣質素標準落後於國際的問題。事實上,本港空氣污染嚴重的元兇除了珠三角工業的污染物外,屏風樓的建築亦同時妨礙空氣流通,令到污染物不能消散。市民還記得SARS的教訓,樓宇過分擠迫及空氣不流通原來會造成巨大禍害。但掌控香港經濟命脈的地產商,漠視公眾對空氣質素的關注,透過商界和地產界的功能組別議員,拒絕在興建屏風樓上作出少許承擔。

規劃署於2006年中展開《都市氣候圖及風環境標準可行性》研究報告指出,中環及油尖旺區建築物龐大密集,妨礙空氣流通。負責研究的中大建築系吳恩融教授表示,「尖沙嘴未來還有重建後的摩天大樓,區內通風將更惡劣」;而下一批「將死」的地區包括上環、荃灣、銅鑼灣及觀塘。科大環境研究所所長陳澤強教授亦稱,道路兩旁是否存在屏風樓是造成污染的重要源頭。

從學界的研究可見,屏風樓令到空氣污染物囤積,加劇空氣污染問題。但遺憾的是,大部分功能組別議員一直忽視社會主流「反屏風樓」的訴求,只着眼於地產項目能否「賺到盡」。在2007年,一個僅促請政府「考慮」以立法形式規範建築物的密度和高度、空氣流通和採光等,以確保香港的規劃更完善的議案,被功能組別否決。

拖延營養標籤管制修訂

最後,根據消委會的調查,某些標榜健康的食品只是「名過其實」,食用後是否有正面功效並沒有科學的根據;而食品標籤上亦毋須列明即蛋白質、碳水化合物、脂肪總量、飽和脂肪、反式脂肪、鈉、糖及能量的成分,規管較一般歐盟國家落後。故此,政府於2008年向立法會提出修定規例,監管所有預先包裝食品的營養標籤必須標示成分,以及任何涉及聲稱的營養素的含量,當中銷量少於3萬件而聲稱低糖或低鹽的產品則在條例的管轄範圍內。

就政府的修訂,消委會認為,若食物標籤上附有任何營養聲稱,均不應得到營養標籤規例任何豁免,否則會大大削弱對消費者的保障。香港營養學會與營養師協會更強調部分健康聲稱食品名不副實,低糖產品可能高脂,若豁免標示成分,可造成誤導,影響市民健康。由醫護界、營養師、病人組織、全港的家長教師所組成的香港關注營養標籤聯席會議向60名立法會議員發出公開信,要求議員為捍衛市民健康,支持「聲稱健康的食品不論銷量都不應獲豁免」、「反式脂肪標籤要劃一」。

但面對功能組別零售業界和商界對食品營養標籤條例的反對聲音,立場一直「企硬」的食衛局突然作出讓步,向商界低頭,轉軚提出修訂案。政府突然轉軚提出修訂案,容許每年進口少於3萬件聲稱「低糖」或「低脂」等營養聲稱食品,豁免受營養標籤法規管,不含反式脂肪定義亦放寬,而忽視市民的健康,以商為本和金錢掛帥,赤裸地屈服於商界的壓力。

到立法會表決時,只有5位非泛民派具良心的功能組別議員反對政府偏頗商界的修訂案。由此可見,功能組別議員以專業知識的掩飾下,利用政治特權,維護其界別的利益,而漠視大眾市民的健康。

以上三個例證僅是許許多多功能組別破壞大眾利益的冰山一角(其他例證見:www.afcnow.hk或www.nofc.hk,登入後按「為何要廢除」)。不同例證清楚闡明,若不廢除功能界別,沒有真正普及而平等的選舉,少數特權階級會繼續操控議會,阻撓利及市民健康,生活質素,和公平交易的政策通過,久而久之會徹底破壞香港長遠的安定繁榮。

作者成名是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副教授,陳錦卓是香港科技大學三年級本科生

成名、陳錦卓﹕功能界別損害公益

成名、陳錦卓﹕功能界別損害公益


《明報》,2010年4月14日





【明報專訊】本地研究功能界別的學者,或多或少已就該界別達成一致立場:它不但帶來不平等的公民權利,也令既得利益人士,為促進私利損害公益。關於不平等的公民權利,最小的15個功能界別的選民僅佔6889位個人及團體選民,卻足以否决代表337萬地區選民的直選議員所支持的議案或修訂案!至於損害公益,本文提出3個功能組別損害公益的例證。

地產商售賣發水樓

港人為求擁有私人物業單位,往往因此需做牛做馬,甚至耗盡畢生積蓄。發展局在2009年10月公布了發水樓名單,抽查了61個2001年1月至2006年4月期間落成的樓宇項目,計算它們的停車場、機房、環保露台等所有獲豁免計算設施的發水面積與比例,發現部分地產項目發水程度達112%。

發展商提供的樓盤價單多只提供建築面積及以建築面積計算的呎價,以一個新樓盤為例,建築面積包括:會所、休憩花園、兒童遊樂場、物業管理處、緊急救援車輛通道、訪客泊車位、電梯大堂、及樓梯等公用部分。有些發展商更將鼓勵環保的豁免面積如環保露台、公用空中花園等計入建築面積。一個千多呎的單位在扣除公用地方的面積後,只有500至700多呎實用面積。

為監管有關情况,地區直選議員早在1999年已在立法會討論樓盤面積的計算方法。在2006年,地區直選議員在立法會提出動議:規定發展商在售樓說明書中,須提供位置圖則,並禁止包括內幕交易、虛假交易,以及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等市場失當行為,但議案遭到功能組別議員的否決。同樣,另一個於2008年提出的議案,即「籲請政府立法規定發展商於售樓說明書上載列樓宇實用面積」,也遭功能組別議員否決。如果上述法案已獲通過,一些正在進行、有關懷疑具欺詐性的物業交易調查,可能根本就不用展開。

漠視「反屏風樓」訴求

近日沙塵暴襲港,空氣污染指數「爆燈」達到500水平,更暴露出空氣質素標準落後於國際的問題。事實上,本港空氣污染嚴重的元兇除了珠三角工業的污染物外,屏風樓的建築亦同時妨礙空氣流通,令到污染物不能消散。市民還記得SARS的教訓,樓宇過分擠迫及空氣不流通原來會造成巨大禍害。但掌控香港經濟命脈的地產商,漠視公眾對空氣質素的關注,透過商界和地產界的功能組別議員,拒絕在興建屏風樓上作出少許承擔。

規劃署於2006年中展開《都市氣候圖及風環境標準可行性》研究報告指出,中環及油尖旺區建築物龐大密集,妨礙空氣流通。負責研究的中大建築系吳恩融教授表示,「尖沙嘴未來還有重建後的摩天大樓,區內通風將更惡劣」;而下一批「將死」的地區包括上環、荃灣、銅鑼灣及觀塘。科大環境研究所所長陳澤強教授亦稱,道路兩旁是否存在屏風樓是造成污染的重要源頭。

從學界的研究可見,屏風樓令到空氣污染物囤積,加劇空氣污染問題。但遺憾的是,大部分功能組別議員一直忽視社會主流「反屏風樓」的訴求,只着眼於地產項目能否「賺到盡」。在2007年,一個僅促請政府「考慮」以立法形式規範建築物的密度和高度、空氣流通和採光等,以確保香港的規劃更完善的議案,被功能組別否決。

拖延營養標籤管制修訂

最後,根據消委會的調查,某些標榜健康的食品只是「名過其實」,食用後是否有正面功效並沒有科學的根據;而食品標籤上亦毋須列明即蛋白質、碳水化合物、脂肪總量、飽和脂肪、反式脂肪、鈉、糖及能量的成分,規管較一般歐盟國家落後。故此,政府於2008年向立法會提出修定規例,監管所有預先包裝食品的營養標籤必須標示成分,以及任何涉及聲稱的營養素的含量,當中銷量少於3萬件而聲稱低糖或低鹽的產品則在條例的管轄範圍內。

就政府的修訂,消委會認為,若食物標籤上附有任何營養聲稱,均不應得到營養標籤規例任何豁免,否則會大大削弱對消費者的保障。香港營養學會與營養師協會更強調部分健康聲稱食品名不副實,低糖產品可能高脂,若豁免標示成分,可造成誤導,影響市民健康。由醫護界、營養師、病人組織、全港的家長教師所組成的香港關注營養標籤聯席會議向60名立法會議員發出公開信,要求議員為捍衛市民健康,支持「聲稱健康的食品不論銷量都不應獲豁免」、「反式脂肪標籤要劃一」。

但面對功能組別零售業界和商界對食品營養標籤條例的反對聲音,立場一直「企硬」的食衛局突然作出讓步,向商界低頭,轉軚提出修訂案。政府突然轉軚提出修訂案,容許每年進口少於3萬件聲稱「低糖」或「低脂」等營養聲稱食品,豁免受營養標籤法規管,不含反式脂肪定義亦放寬,而忽視市民的健康,以商為本和金錢掛帥,赤裸地屈服於商界的壓力。

到立法會表決時,只有5位非泛民派具良心的功能組別議員反對政府偏頗商界的修訂案。由此可見,功能組別議員以專業知識的掩飾下,利用政治特權,維護其界別的利益,而漠視大眾市民的健康。

以上三個例證僅是許許多多功能組別破壞大眾利益的冰山一角(其他例證見:www.afcnow.hk或www.nofc.hk,登入後按「為何要廢除」)。不同例證清楚闡明,若不廢除功能界別,沒有真正普及而平等的選舉,少數特權階級會繼續操控議會,阻撓利及市民健康,生活質素,和公平交易的政策通過,久而久之會徹底破壞香港長遠的安定繁榮。

作者成名是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副教授,陳錦卓是香港科技大學三年級本科生

2010年4月12日 星期一

港人蝸居斗室怨氣滿腹 星洲安居政策有助反思

港人蝸居斗室怨氣滿腹 星洲安居政策有助反思


《明報》,2010年4月12日





【明報專訊】香港與新加坡面積和人口都相近,而且在差不多時間(1960、70年代)起步搞公營房屋,然而,今天香港天價樓處處,港人為了解決居住問題付出沉重代價;新加坡則八成人口居於政府興建的「組屋」,人均居住面積遠較香港大,樓價亦較廉。上周的一項調查指出,贊成激烈抗爭的港人大增,部分原因應與不少人勞碌半生才換來斗室蝸居有關。我們毋須全盤照抄星洲的一套,但必須反思香港的房屋政策。

星洲房屋政策理念﹕

「國民在這個國家有份」

本報今天報道,新加坡的公營房屋政策經過40多年發展,今天已與香港有天淵之別。今天,八成新加坡人口居於政府興建的組屋,形式與香港的居屋類似,但大部分以家庭為單位的實用面積接近1000方呎;香港的公營房屋(公屋加居屋)約佔香港總單位數目的一半,公營房屋與私樓大部分單位的實用面積均小於500方呎,比星洲小一半。樓價方面,新加坡一手組屋單位售價約147萬港元,二手則約189萬港元,也較香港便宜。

新加坡建屋發展局副局長葉振銘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強調,鼓勵國民擁有房子,「意味他們在這個國家有份(hold a stake in the country),他們會希望社會好、開放及平穩。」

這是一個與香港截然不同的社會發展理念:

●香港強調小政府大市場,政府不應干預,要「退出房屋市場」;新加坡的理念則是,房屋是國民安居之本,供應主要靠政府,商人只扮演一個配合的角色;

●香港強調住屋是商品,是自由市場的範疇,炒賣也是市場活動;新加坡則強調住屋是必需品,有助社會穩定,沒有什麼自由市場可言;

●香港的公營房屋只照顧有需要的低下階層,新加坡則照顧大部分人;

●香港樓價高企,買樓被賦予投資保值的功能;但,新加坡偏重樓宇的居住功能,強調實用價值。

這兩套理念,哪一套較佳?如果純粹從人民的居住環境來看,星洲的一套好過香港;然而,兩個社會有截然不同的發展軌,香港現有數十萬名私樓業主,經濟結構和稅制都很不同,不可能全盤照抄新加坡的一套,但新加坡的經驗值得借鑑。

(1)香港樓價高,置業難,不少家庭把大量積蓄押在所住的單位上,為供樓當上20年「屋奴」,換來的仍只是一個斗室。這是否一個「可持續發展」的模式?民怨繼續積累又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現是否需要改變?

(2)如果要變,應如何變?第一個方向,是維持「政府應退出建屋市場」的思維,只從法規入手,降低物業按揭成數,增加印花稅,甚至開徵資產增值稅,加重炒賣樓宇的成本;另一個方向,是政府恢復介入樓市,增加住宅土地供應和復建居屋。哪一個方向較為有效?更符合港人利益?

(3)要注意改革的成本。從新加坡的經驗得知,八成人口居於組屋,並非沒有代價,新加坡稅率較香港高,政府也沒有了天價地王拍賣的收入,新加坡政府更曾被人批評,以減少個別社區組屋供應來威脅該區國民不要支持反對黨。這些潛在的加稅及政治風險,港人是否願意面對?

反思上述3點,有助確定香港樓市改革的方向。

現行政策要修正

復建居屋是正途

香港如果繼續目前的政策不變,政府不主動賣地,讓地價樓價被炒高,市民置業需求難以有效解決,民怨只會日增。但在香港要求革命式的改變,把八成住宅都變成公營,同樣不現實。一個切實可行而又影響最小的方法,是復建居屋。當年,港英政府推行居屋計劃,目的就是要增強港人的歸屬感,令社會穩定,更一度是新加坡的學習對象;如今,特區政府應復建適量居屋,幫助夾心階層置業。

港人蝸居斗室怨氣滿腹 星洲安居政策有助反思

港人蝸居斗室怨氣滿腹 星洲安居政策有助反思


《明報》,2010年4月12日





【明報專訊】香港與新加坡面積和人口都相近,而且在差不多時間(1960、70年代)起步搞公營房屋,然而,今天香港天價樓處處,港人為了解決居住問題付出沉重代價;新加坡則八成人口居於政府興建的「組屋」,人均居住面積遠較香港大,樓價亦較廉。上周的一項調查指出,贊成激烈抗爭的港人大增,部分原因應與不少人勞碌半生才換來斗室蝸居有關。我們毋須全盤照抄星洲的一套,但必須反思香港的房屋政策。

星洲房屋政策理念﹕

「國民在這個國家有份」

本報今天報道,新加坡的公營房屋政策經過40多年發展,今天已與香港有天淵之別。今天,八成新加坡人口居於政府興建的組屋,形式與香港的居屋類似,但大部分以家庭為單位的實用面積接近1000方呎;香港的公營房屋(公屋加居屋)約佔香港總單位數目的一半,公營房屋與私樓大部分單位的實用面積均小於500方呎,比星洲小一半。樓價方面,新加坡一手組屋單位售價約147萬港元,二手則約189萬港元,也較香港便宜。

新加坡建屋發展局副局長葉振銘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強調,鼓勵國民擁有房子,「意味他們在這個國家有份(hold a stake in the country),他們會希望社會好、開放及平穩。」

這是一個與香港截然不同的社會發展理念:

●香港強調小政府大市場,政府不應干預,要「退出房屋市場」;新加坡的理念則是,房屋是國民安居之本,供應主要靠政府,商人只扮演一個配合的角色;

●香港強調住屋是商品,是自由市場的範疇,炒賣也是市場活動;新加坡則強調住屋是必需品,有助社會穩定,沒有什麼自由市場可言;

●香港的公營房屋只照顧有需要的低下階層,新加坡則照顧大部分人;

●香港樓價高企,買樓被賦予投資保值的功能;但,新加坡偏重樓宇的居住功能,強調實用價值。

這兩套理念,哪一套較佳?如果純粹從人民的居住環境來看,星洲的一套好過香港;然而,兩個社會有截然不同的發展軌,香港現有數十萬名私樓業主,經濟結構和稅制都很不同,不可能全盤照抄新加坡的一套,但新加坡的經驗值得借鑑。

(1)香港樓價高,置業難,不少家庭把大量積蓄押在所住的單位上,為供樓當上20年「屋奴」,換來的仍只是一個斗室。這是否一個「可持續發展」的模式?民怨繼續積累又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現是否需要改變?

(2)如果要變,應如何變?第一個方向,是維持「政府應退出建屋市場」的思維,只從法規入手,降低物業按揭成數,增加印花稅,甚至開徵資產增值稅,加重炒賣樓宇的成本;另一個方向,是政府恢復介入樓市,增加住宅土地供應和復建居屋。哪一個方向較為有效?更符合港人利益?

(3)要注意改革的成本。從新加坡的經驗得知,八成人口居於組屋,並非沒有代價,新加坡稅率較香港高,政府也沒有了天價地王拍賣的收入,新加坡政府更曾被人批評,以減少個別社區組屋供應來威脅該區國民不要支持反對黨。這些潛在的加稅及政治風險,港人是否願意面對?

反思上述3點,有助確定香港樓市改革的方向。

現行政策要修正

復建居屋是正途

香港如果繼續目前的政策不變,政府不主動賣地,讓地價樓價被炒高,市民置業需求難以有效解決,民怨只會日增。但在香港要求革命式的改變,把八成住宅都變成公營,同樣不現實。一個切實可行而又影響最小的方法,是復建居屋。當年,港英政府推行居屋計劃,目的就是要增強港人的歸屬感,令社會穩定,更一度是新加坡的學習對象;如今,特區政府應復建適量居屋,幫助夾心階層置業。

警號

最近,接連有遊行示威人士遭到檢控,次數之頻密,令人質疑當局是否收緊了對遊行集會的尺度;近年來的社運行動是否比以往激進,有否超越和平示威的界線?警方設在敏感地方的防線是否愈來愈嚴苛,出動的警力是否愈來愈不合比例?

法例賦予警方的執法權力,除了維持社會的秩序及公眾安全,如何平衡協助公民行使應有的示威遊行基本人權?社運人士批評警方的做法是本港日漸「內地化」的警號。

編導:鄺翠娟



http://programme.rthk.org.hk/rthk/tv/programme.php?name=hkcc&d=2010-04-11&p=858&e=&m=episode

2010年4月11日 星期日

回記天水圍滅門案死因研訊

回記天水圍滅門案死因研訊 by 莊耀洸


《明報》,4月11日



編按:《天水圍的夜與霧》飾演被害的新移民婦女的張靜初,正角逐金像獎提名。這不是討好的角色,亦非討好的電影語言:劇力如此猛烈又熟悉,尤如跌落驚慄悲劇類型片。現實中的張靜初是金淑英,她在在活於驚慄片的故事線。滅門慘案六周年,當年為婦女團體協助審訊的律師,重書案件整理和研訊概要,僅以此祭金淑英和她的一對孖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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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4 月11 日發生天水圍滅門案,事緣受虐妻子金淑英打算與丈夫李柏森離婚,她從社署庇護中心趕回家中欲奪回兩名幼女,豈料三人同遭殺害。李柏森即自殘並報警訛稱被妻子斬傷,12 日後因傷勢過重而失救。2005 年8、9 月期間,死因庭研訊這宗滅門案,尋找死因真相。

很多人以為,金淑英來港定居數月即遇害,與她不懂求助有關,可謂死於無知,事實剛好相反,她曾找區議員求助,又找過多名社工,以至兩度報警,可見她已遍尋社區上可動用的資源,奮力求生,聲嘶力竭,為何金淑英一家最後仍難逃厄運?

傷害始於團圓時

李柏森和金淑英分別在1959 年及1972 年出生,死時分別44 歲和32 歲。他們在1998 年於成都結婚,同年誕下孖女李燕利和李子雲。2003 年2 月,兩女兒來港定居並由父親照顧,母親則以雙程證穿梭兩地。2003 年8 月期間,李柏森帶同女兒回國內與母親團聚時,細女私下向母親表示,父在港時,跟她倆同睡一,並曾多次用手伸入她的內褲內摸她下體,她當時亦感到有些痛,並說家姐也嘗過類似遭遇,由於金當時身在大陸,不敢作聲。

2004 年1 月中,金取得單程證來港定居,李一直做水泥,裝修的工作,當時無業,金的來港令他百上加斤,於是李找社工要求增加綜援金,豈料因加得減,當社工得知金來港,即顯示兩幼女有妻子照顧,李便失去單親綜援資格,而金來港未滿七年,據當時剛實施的新政策,金無資格領綜援。在這經濟緊絀的情下,兩夫妻關係轉差,常因小事而嘈吵,在2 月中,李在家打爛東西泄憤,甚至逐金出門外,金便向社工求助。

鑑於處理此案,我看了不少在庇護中心受虐婦女的口供,發現很多個案都是剛來港不足一年,便出現家庭暴力,相信這跟當時社署的新政策有關,在港未住滿七年的,沒資格領綜援,雖然家暴受害人可豁免七年居港限制,並可獲得體恤安置公屋,但社署審批嚴格,將不少家暴案件定義為家庭糾紛而已。金死亡一刻,在政府的檔案還是家庭糾紛,從不是家庭暴力。

2 月25 日,社工家訪她們,金趁丈夫走開,即向社工說丈夫買了兩把刀和恐嚇要殺她,但社工和金在家中找不到刀。社工懷疑金是否過敏。後來,金果然找到刀,結果交給鄰居保管,後來此刀成為呈堂證物,金多次向社工說丈夫買刀斬她,社工還是相信李說是戲言而已。事後金向庇護中心的姊妹說: 「社工唔信我!」這點不相信,究竟是否基於歧視內地婦女的心態,或是社工在福利資源不足下格外「手緊」?

2 月28 日金致電社工,再說李買刀殺妻,接電話的另一位社工(非處理該案的社工)即安排金和女兒入住庇護中心。

金淑英: 「社工唔信我! 」

3 月5 日召開有關虐兒的跨部門專家會議,由於女童的口供未能證明李曾非禮她們,故虐兒不成立,這個會議只進行了五十分鐘便結束。社工認為李恐嚇金只屬「隨口」,不認為有家暴,將問題總結為一般婚姻關係出問題,提供婚姻輔導即可,這麼重要的會議,案中主角並無出席,李表示無錢搭車,金則要照顧女兒。問題是,會議需討論善後的福利計劃,沒有主角的參與,會議的建議可行嗎?

3 月8 日,金三母女返家,兩名社工見兩夫婦,席間社署社工李不要再恐嚇金,卻不報警,因她認為兩人關係未致於惡劣,加上不想破壞他與金的關係,另一社工又為案主填寫問卷行為量表,但社工只問幾條她認為相關的問題,其他絕大部分問題均無發問,錯失了顯示家暴特徵的良機。而這會議的最大問題,在於沒有處理丈夫因妻子告發自己而懷恨在心的嚴重後遺症。非政府組織的社工表示,社署外判天水圍北的家庭服務時,並沒有提供相關的家暴指引。

警方: 混淆暴力和糾紛

4 月9 日,夫妻兩人吵架,金要離家,丈夫阻止,金被打傷,她還踩破碎的玻璃而受傷流血,金致電999,「我老公鎖門想打我」接是女子慘叫聲和孩子哭聲,通話突中斷,電話又響起,數秒的女士和孩子哭聲後再次斷線,又數秒的女士和孩子嚎哭……警方追查到電話來源,登門調查,但玻璃碎已掃掉,放進垃圾箱。警員竟將兩女童交給鄰居照顧,然後帶夫妻兩人到醫院繼續調查。

當日999 台警察通訊台警員指,意會到求助人會「被老公打到飛起」,於是將投訴列為緊急類別,正在附近巡邏的警員接報亦即趕往現場,然巡警認為事態不嚴重,上報不用衝鋒隊到場。

據警方表示,兩夫妻被隔開問話,兩人分開60 呎,由一名警員穿梭兩夫妻之間,來回數次,警員向金說她也有推撞丈夫,兩人均可被控告毆打,金便同意和解,警員即草擬和解條文,向兩人解釋並簽署,並向他們發出「家庭事件通知書」,但李不肯接受,警員亦就此罷休。警員向夫妻兩人問話到和解,只半小時便完成,兒戲至極。其實,正常的調查做法,應是先問受害人,記錄了完整的口供後,才向涉案嫌疑人錄取完整的警戒供詞,那裏會向甲問幾句,然後向乙問幾句,一邊調查,一邊調解,然後前線警員可在毋須上司批准下,如此馬虎結案。

警: 馬虎結案成幫兇

肇事警員將案件列為輕微的家庭糾紛案,令兩日後,當金到警署求助,警員從電腦查獲4 月9 日的只是輕微事故,於是掉以輕心,任由金自行離開警署,沒有陪同金返家。

在法庭上,裁判官韋達首先質疑警員在家中問話不當,調查家暴,問話豈可在廳內進行,而雙方是聽到對方說話的!巡警解釋,這只是夫妻間的推撞,沒有刑事成分;但法官指出男女雙方體重相差甚大,體力懸殊,那可能是互相推撞呢。巡警說,若金指控被人毆打,則會視作家暴案件。事實上,女泣不成聲,加上丈夫在場,難道要金當面指控丈夫嗎?

看來巡警將焦點放在金要離家出走,於是引起推撞。

但法官問巡警是否注意到金有人身自由,倘丈夫阻撓,屬非法禁錮,有刑事成分,巡警坦然承認沒有想過,可以推斷,警員可能認為妻子不應離家出走,或覺「頭打架尾和」,於是不會嚴謹處理。

法官甚至進一步質疑警員聲稱金沒說被丈夫打,因為當晚的醫生報告顯示,金說被老公打頭和面,被丈夫大力推向門而左肩受傷,腳踏玻璃碎片受傷則需縫針,並說這已是第三次被丈夫打,金向醫生講述傷勢時,警員就在金咫尺之內,法官質疑警員,怎可能聽不到,又質疑金既然向醫生說給丈夫打,怎可能沒向警員講。

金半夜回到庇護中心,職員發現金的腳和褲染血,金說有感於丈夫曾說「攬住一齊死」,向職員表示擔心孖女的安全。隔了一天,4 月11 日上午,原本金打算和庇護中心的宿友一起參加當時反對人大就政制釋法的大遊行,豈料金收到丈夫的電話後即緊張起來,她向職員說,丈夫威脅她即日回家,否則會將她們帶返大陸,令她見不到女兒,金即刻嚷住要趕回天水圍。

李剛在3 月底向社工數落金的不是,表示要離婚,說罷,不理會社工便離去。4 月9 日,李才毆打妻子,連警員說他的家事通知書也拒絕接收,可見他怒火中燒。

4 月11 日,李甚至要脅帶走女兒,而金被迫趕回家中奪回兩女,稍有家暴常識的社工和警員都知道,爆發嚴重家暴事故的危機已充分呈現出來。

金回到天水圍警署, 「想警察派人陪佢返屋企,佢老公會帶兩女返大陸,等佢以後見唔到兩個女,又話驚返屋企時,老公打佢傷害兩個女」,但當值警員並無派人陪她回家,並建議金自行找社工協助,肇事警員認為社工處理家庭糾紛較專業,他又認為金並無即時危險,而金之前報案只是輕微的家庭糾紛瑣事,金亦已有庇護中心的保護,加上李不在家,若金有需要,可再致電999 報案。但該警員表示, 「即使派警員陪佢,都見唔到兩個女」,不過,根據警方程序指引,警員有責任保護受害人受到可能的襲擊,如本案,金離開警署遇上丈夫,即可能受襲,但該警員在庭上回應, 「未來我估唔到」。法官質疑該警員將責任推卸給社工,就在這孤立無援的情下,金被迫單獨面對高危的處境。

當值警員沒有考慮到住進庇護中心的婦女可能面對嚴重的家暴威脅,也沒有考慮到夫婦爭奪女兒是十分容易爆發家暴的,而當值警員甚至在口供說事忙,沒有將金的求助記錄在案,在庭上則改口說沒派警員護送才無「落簿」,以至在慘案後翌日,聲稱受藥物影響,被查問時,竟一度忘記金曾到警署求助。但他在法庭上承認,假如由社工轉介,他會重視處理。

民間團體: 最後的公道

為了尋求真相,取回公道,專協助受虐婦女的群福婦女權益會廖銀鳳找我們幫忙,平等機會婦女聯席鍾婉儀,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吳惠貞和張超雄議員辦事處麥太也積極跟進案件,她們處理家暴個案經驗豐富,對家暴政策、運作和箇中的不足尤為熟悉。阮陳淑儀律師更是資深調解員,是家事法律的專家。何俊仁律師則放下其他要務,完全投入,追查到底,而我則專注人權法律方面,根據有關的國際人權標準而向死因庭提出各項改善建議,還有兩名熱心的法律系學生,在庭上記錄所說的每句話。我們的團體每天至少有9 人上庭,投入了大量資源無償勞動,加上庇護中心的宿友和其他自願組織的友好到場打氣,這支援隊伍的陣容十分龐大。

每次上庭前,我們的團員會討論擬向證人提出的問題,並反覆修訂。在庭上還不斷「傳紙仔」,提醒何俊仁需追問的問題,幾乎每日散庭後均開會討論,預備下一次研訊,而政府方面也十分緊張,警方和社署各有本身的代表律師,而社署的律師曾向法官投訴有人在旁聽席翻閱口供,而口供只應由律師持有,但法官認為律師在預備案件時讓有關人等翻閱口供是正常的事。

幸遇好法官盡責陪審團

研訊剛開始,選出來的陪審團全是男性,我們恐怕他們缺乏性別敏感度,何俊仁提出家暴案件需要有女性的角度,但遭法官拒絕加入女性陪審員。幸好,這五名陪審員十分投入和盡責,不時發問,還建議了很多良策,發問次數之多,建議之多,是死因庭所少有,最令人印象難忘的,是充滿愛心的裁判官韋達,他法律造詣高,能體察很多重要線索,他的發問往往令我們讚歎不已,佩服他敏銳的洞察力,可惜他現已退休。經過長達13 日的死因研訊,我們向裁判官和陪審員提出7 項整體建議,另外就警方、庇護中心,社署和社會福利機構合共提了15 項建議,最終在2005 年9 月初,陪審員接納了我們部分建議,並自行提出一些建議,合共12 項以避免類似慘劇再度發生。

政府表示接受陪審團大部分建議,而拒絕的包括社工向案主提供傳呼機號碼的建議,因社署不願向非政府組織提供更多資源。

此外,社署同時在9 月初公布了天水圍家庭服務檢討小組報告,小組認為社工註冊局應調查天水圍滅門慘劇。而註冊局主席回應,基於法例所限,只能在接獲調查後才可展開調查,研究社工是否有違規行為。在2005年9 月中,群福婦女權益會廖銀鳳向社工註冊局投訴兩名社署社工。

但案件竟然拖了兩年仍未能展開聆訊,另因投訴社工有政府律師代表,而投訴人無律師代表,加上投訴人要閱覽大量文件,於是要求註冊局提供法律援助,幾經交涉後,註冊局要求廖銀鳳支付百分之十五律師費,廖銀鳳被迫在2008 年1 月放棄投訴,原本在2008 年1 月中展開的聆訊相信亦告取消,事隔五年,天水圍內外,倫常家暴慘案時有發生,假如我們能夠真正汲取其中一次的慘痛教訓,悲劇會不斷重演嗎?


明報 莊耀洸

2010年4月10日 星期六

中大有關社會和諧的 民意調查閱後感

劉兆佳﹕中大有關社會和諧的 民意調查閱後感


《明報》,2010年4月10日





【明報專訊】中文大學社會工作系王卓祺教授最近發表了一份圍繞社會和諧的問卷調查報告,頗引起社會各方面的關注,尤其是關注到香港能否維持社會安定的問題。

過去20多年來,各方面特別是學術界就社會公平、社會矛盾及社會穩定等問題進行了不少的調查和研究,顯示社會人士對這些問題的重視。過去幾年,特區政府內部亦就這些問題進行了頻密的研究與分析,並不斷尋求應對之道。事實上,特區政府對香港的社會安定情高度關注。

印證四個重要觀察

大量的調查研究其實都印證了幾個重要觀察。

第一,市民的社會不滿程度持續增加,儘管滿意現狀的人仍比不滿的人為多。

第二,較多人仍視香港為一個公平社會,但認為它是一個不公平社會的人在上升之中。

第三,愈來愈多人覺得香港的社會矛盾不斷增加,尤其是階級矛盾(勞資、管理階層與非管理階層、大財團與小市民、僱主與僱員、上層與下層之間的矛盾)、政治矛盾(社會上與議會內的種種鬥爭)及官民之間的矛盾。

第四,引起社會不滿的原因主要是:貧富差距不斷擴大、「官商勾結」的觀感、對香港經濟前景擔憂、對政府的施政及作風不滿、中產不穩及憂慮、對政制發展不滿、對發展方式的意見分歧、青年人出路困難、向上社會流動機會不足、個人期望與客觀現實脫節等等。部分原因乃結構性和歷史性的。


社會不滿累積自然地會導致社會摩擦、對抗和鬥爭的增加。近一兩年來一些較為激烈言論和行動抬頭,引起市民的關注,擔心有蔓延的趨勢。雖然多數人仍然表示不擔心香港會出現社會不安定的情,然而王教授的調查中的一項發現卻引起部分市民的憂慮。調查發現有25.9%的被訪者同意「只有用激烈的手法才可以使政府回應你的訴求」。有個別報章以此為據,認為香港瀕臨暴動或動盪的危機。

特區政府及社會各方面絕對有理由認真和密切關注香港的社會安定,但認為香港現在面對暴亂的威脅卻明顯是言過其實。即使王教授的調查亦發現了大部分市民認同以「大家各讓一步,求同存異」的方法去處理個人及社會的問題,而市民心目中的激烈行動其實包括了不少的非暴力言行。大量調查發現,市民絕對不認同、亦不容忍暴力行為,即使是語言暴力亦受到社會人士的相當限制。更重要的,是絕大多數市民仍然視社會安定為最重要的東西,任何「暴亂」的行動必會受到公眾的制裁。

社會缺乏共識 形成「坐困愁城」感覺

的而且確,香港正面對社會矛盾激化的局面。多年來社會各界提出了不少應對之道,當中包括稅制改革(增加稅率的累進度、開徵資產增值稅、向有錢人加稅等)、改變土地房屋政策(例如恢復賣地、復建居屋、加建公屋)等、增加經濟增長點、扶持傳統產業、加快民主化步伐、改善政府施政及作風、增加社會福利和服務等等。然而,社會各界一方面關注社會矛盾及安定的問題,但另一方面卻對各種應對之方缺乏共識,因而形成了一種「坐困愁城」的感覺。政府和社會各方面迫切需要就一些重大社會問題開展廣泛討論,共同尋求紓緩社會矛盾之道。畢竟,除了政改問題之外,困擾香港的其他重大問題不少,其重要性亦不比政改問題為低,亦與政改問題無必然聯繫。

(按﹕小題及重點黑體為編者所加)

作者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

2010年4月9日 星期五

153萬人贊成激烈抗爭 中大調查顯深層矛盾 學者:看何時爆煲

153萬人贊成激烈抗爭 中大調查顯深層矛盾 學者:看何時爆煲



《明報》,2010年4月9日


【明報專訊】中文大學的一項調查發現,四分之一的受訪成年人、即全港約153萬人認為,「只有用激烈手法,才可使政府回應訴求」,要「激」的比率較2008年上升4.5個百分點,更是無分年齡或教育水平。有學者表示,調查結果反映與政府多年無法解決貧富懸殊、小市民與大財團等深層次矛盾有關,擔心民怨終有一天「爆煲」。

不過,負責調查的中大亞太研究所副所長王卓祺表示,調查反映大部分港人仍不贊成激烈手法或語言,其中62%受訪者認為「80後」在立法會 外的反高鐵行動中,以肢體衝撞屬「非常激烈或激烈」,亦有一半受訪者認為「全民起義」口號及「5區總辭、變相公投」的宣傳語言屬「非常激烈或激烈」。

中大的「香港和諧社會」研究,曾於2006年及2008年進行,今年則在2月21日至3月1日以電話訪問1005名18歲或以上港人,26.5%受訪者同意或非常同意香港是和諧社會,較08年及06年的約37%下降11個百分點,首次發現受訪者平均認為香港不是和諧社會。

同意港是「和諧社會」急降

調查又發現,25.9%受訪者同意或非常同意「在今時今日的香港,只有用激烈的手法才可以使政府回應你的訴求」,較08年的21.4%增加4.5百分點。若以香港去年底臨時人口數字為基礎,18歲或以上約有590萬人,25.9%受訪者即約153萬人。

「不要少看這4.5百分點,香港是以比例代表制選舉,若到2012年情况持續,肯定有多幾個較激進的議員被選入立法會」,亞太研究所榮譽研究員何永謙說。

王卓祺形容港人屬「溫馴」,但仍有四分之一人認同用激烈表達手法,情况令人擔心。新增的「贊成激烈」受訪者來自不同年齡,「我們刻意看過,並非80後令贊成激烈的人數上升,而是跨年齡、跨界別,亦有不同教育程度的人」,何永謙說(見另稿)。

在各類深層次矛盾中,受訪者認為貧富懸殊、市民與大財團間及官民矛盾較嚴重,而政府在促進社會和諧的9項工作的評分全線下跌,其中認為政府在「發展經濟、創造就業」表現達「合格以上」的受訪者,由08年的52.4%大幅下跌至今年的38.7%。

學者倡推政策紓怨氣

王卓祺相信,更多人贊成「激」,是與政府多年無法解決深層次矛盾有關。何永謙說︰「過去10年,本地生產總值上升,但低下階層的收入不升反跌,中產收入也沒升。這些矛盾短期未必看到影響,但長遠他們會覺得,得不到政府關心和照顧時,可能會轉化成較激烈的手法表達訴求」。

王卓祺建議政府推出實質政策,如引入公平競爭法、增加對低下階層的收入補貼等,紓緩貧富懸殊。政改方面,與政黨「各讓一步,求同存異」,「若政府無實質回應,贊成激烈手法的情况會持續下去,只看何時會『爆煲』」。

勞工及福利局 長張建宗 晚上回應調查時表示,一向關注貧富差距問題,政府有多項措施扶貧,亦會加強培訓,而制定最低工資亦是以保障勞工和扶貧為出發點。

順利交接 確保司法信心

順利交接 確保司法信心



《星島》,2010年4月9日


  本港司法機構之首,有了最終接班人選。預定九月接替李國能出任終審法院 。首席法官的馬道立,是一個爭議性不大,獲法律界各方接受的人物,有助順利交接,免卻司法體制因轉換領導人而影響獨立和公正。

  本來在二○一三年才到一般法官退休年齡的李國能,去年秋天宣布工作到今年八月底便退休,理由包括自己、三位終院常任法官、數位高等法院法官都在二○一一至一四年達退休年齡,由新的終院首席法官處理接任班子較為適合。

  現時終院除首席法官外,只有三位常任法官,連同其他非常任法官,只有李國能及陳兆愷兩人有能力處理涉及中文的案件。由李國能擔任主席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除了推薦馬道立接任終院首席法官外,還同時推薦三位高院法官出任終院非常任法官,當中包括馬道立的師傅鄧楨,有助紓緩擅長中文的終審法官人手短缺,兼補馬道立在中文方面的不足。

  任命程序 測試司法獨立

  這個由李國能精心部署的安排,得到法律界人士接納,務求平穩過渡,減少因換人引起的震盪。李國能不做到二○一三年才退休,也減除了二○一二年特區行政、立法機關換屆後,即要處理司法機關更換領導的不明朗因素。司法機關可以及早組成新班子,減少受行政和立法機關換屆的影響。

  這次是特區成立以來,第一次更換司法機關的最高領導人,能否順利交接,既視乎人選,也視乎程序。

  根據《基本法 》,終院法官,包括首席法官,由獨立的委員會推薦,行政長官 接納後,還須徵得立法會 同意,才可以正式任命。立法會如何處理馬道立的任命,是考驗司法獨立如何不受政治干預的試金石。
  

  維護法治 市民政黨有責

  馬道立承諾會竭盡所能,確保法治及司法獨立得到維持,個人權利和自由獲得保障。本港社會日趨政治化,擺在馬道立面前的挑戰愈來愈大。

  這幾年,司法機構處理的覆核案件大增,除了因為市民的法律維權意識提高,還因為愈來愈多最好透過政治解決的事件轉了去尋求法庭解決,甚至有人利用司法程序來拖垮一些政策的實施,例如當年透過「拖字訣」令領匯 第一次上市胎死腹中。

  此外,部分涉及政治人物或者示威抗議暴力行為的案件,每當審訊,都有人在庭外示威,形容為政治檢控或者逼害,尚幸法庭處理得當,至今未對本港法庭的信譽造成影響。

  法治是本港成功的支柱,是一國兩制 不可或缺的因素。回歸以來,雖然面對過不少政經考驗,本港仍然享有極高的司法獨立和公信力,這也是馬道立和社會整體要全力捍衞的核心價值。

2010年4月5日 星期一

方剛何鍾泰撐功能組遭圍攻

方剛何鍾泰撐功能組遭圍攻
出席論壇 被揭出席投票率偏低



《明報》︳2010年4月5日





【明報專訊】繼自由黨張宇人發表「最低工資廿元論」遭炮轟後,該黨另一立法會功能組別議員方剛,昨日在《城市論壇》上公開力撐功能組別「有保留價值」,否則會令社會變得民粹,遭公民黨秘書長陳家洛及台下觀眾狠批,結果他跟專業會議功能組別議員何鍾泰遭台下觀眾圍攻,離開時更需要警員保護離開。

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昨日討論功能組別存廢,台上台下火藥味甚濃。

指出席率低不代表無心做事

本身來自紡織及製衣界的方剛,表明功能組別有保留價值,因為香港是以經濟為主導﹕「如果全部以民粹觀念去做,香港便不會成為經濟中心。」他認為功能組別的問題在於選民基礎狹窄,可作改善。


公民黨秘書長陳家洛隨即向方剛發炮,指功能組別議員的出席率、質詢次數和投票率都較民選議員低,質疑功能組別議員連業界利益都不能代表,並點名批評方剛和張宇人,在上一立法年度的不投票比率高逾三成,方剛回應說﹕「出席幾多次、投票幾多次,不代表你(議員)是否有心做事。」

堅持直選路 「非功能組鵪鶉」

有觀眾表示難以理解方剛的說法﹕「這是什麼道理?你(方剛)身為老闆,如果有個員工不上班,什麼也不做、無成績,你會否解僱他?」亦有觀眾批評何鍾泰多番參加功能組別,不敢面對直選,何鍾泰回應稱,他的競選工作同樣要「洗樓、派傳單」,有如參選直選。

方剛亦反駁,自由黨雖然屬建制派,但「(前自由黨立法會議員)田北俊、周梁淑怡全部都參加過直選,我們成功過,但之後輸了。」

提起慘痛舊事,方剛語氣激動地說﹕「我們(自由黨)會繼續行直選條路,我們不是躲在功能組別後面的鵪鶉。」

黨員指全面直選致福利主義

台上激動,台下觀眾亦互罵至口沫四濺。自由黨區議員邵家輝表示,全面直選只會令到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爭相以福利主義掛帥,爭取選票﹕「A黨說要派7000元、B黨說要派8000元,C黨說要派9000,庫房會變成怎麼樣呢?」公民黨余冠威即批評此言論抹黑基層,有觀眾指摘邵家輝「含血噴人」。

有現場觀眾批評泛民也有4名議員是功能組別的議員,呼籲他們應該率先辭職。終極普選聯盟召集人馮偉華表示,4名泛民議員也支持取消功能組別,他們現時只是要力保在議會的否決權。


青年戴面具圍堵諷豬狗不如

節目後,數名青年戴面具,一邊高呼反對功能組別小圈子選舉的口號,一邊包圍方剛和何鍾泰,阻礙他們離去,結果要由港台職員和警方護送二人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