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6日 星期五

脆弱的法治

湯家驊﹕脆弱的法治


《明報》,2010年8月6日




【明報專訊】終審法院常任大法官包致金侄女一案令全城嘩然,以致特區本已脆弱的法治再一次面臨嚴峻挑戰。被告背負極高的法政背景,任何人均應了解到她的敏感身分,然而整件案的處理竟然如此粗疏,實在難怪社會質疑執法者及司法機構有否偏袒權貴。回顧整個司法程序,無論從提出檢控、審訊過程,以至判刑從輕發落,皆有只許州官放火之嫌。

只許州官放火之嫌

先談檢控。被告逆線行車,釀成意外,沒有造成死傷已算是非常幸運。根據法院過往判例,理應因危險駕駛被檢控,但被告卻只被檢控為不小心駕駛,已是令人覺得執法者標準不一,引來不必要之猜疑。至於襲警行為,原先控方提出兩項檢控:一為在現場掌摑男警員,二為被告在帶返警署後再襲擊一名女警。這是兩項不同的犯罪行為,而因後者更不能單以情緒激動或醉酒作為解釋,表面上是較為嚴重的襲警行為。然而,在提出檢控時,控方卻只引用刑罰較輕的《警隊條例》 提出檢控,亦是引起猜疑的導火線。

到審訊期間,代表律政司的檢控官更在毫無解釋情下,放棄警署襲警的檢控,再一次引起偏幫權貴之懷疑。到主審法官罔顧先前兩次襲警及案情嚴重之事實而從輕發落,更將整件事件推至廣犯眾怒的層面。

目前沒有證據顯示警方、檢控官或主審法官有偏幫權貴或試求媚上之私心,亦無事實基礎去推測整件事是否出於自我審查。但事實是,案件已引發社會異口同聲質疑特區法律前是否人人平等、法治是否已面臨崩潰?從最表面的角度看,此案件最少突顯了執法人員及主審法官對維護法治原則之敏感度極之不足。不是說權貴之輩犯法應被加倍嚴懲,而是法治的精神是在法律前人人平等,彰顯公義更必須有目共睹。面對如此社會敏感人物,卻似乎每一步均行差踏錯,致令特區司法制度蒙羞,實在令人感到極為痛心。

社會對法治失去信心

判案後第2日,另一位富家子因偷車無牌醉駕、缺乏第三保險等5罪,亦被輕判150小時服務令,更即時引起社會強烈反彈,認定這是法律偏袒權貴之鐵證。面對如此嚴重之法治問題,焦點已不再單單是包大法官之侄女應得到什麼懲罰那麼簡單。律政司的當前責任,是盡快就本案提出上訴,給高級法庭一個機會去釋除社會之猜疑,為同類案件訂定清晰名確的原則和指引,令市民對法制重拾信心而非但求以簡易覆核程序草草了事。

當社會公開質疑司法制度之公正性,對法治失去信心,甚至失去尊重時,特區的法治便正面臨最嚴峻的考驗。為什麼我們不可以好好捍衛特區最為重要之核心價值,反而對之掉以輕心?整件事件之責任,又應由誰來負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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