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後遺 公屋綜援爭放寬
《經濟日報》,2010年7月20日
【經濟日報專訊】實施最低工資影響深遠,有學者分析,若工資水平定於33元,兩夫妻的工作月入已超出公屋2人及3人家庭的申請上限;即使定在30元,也超過二人家庭的申請資格。
據悉,房委會已關注問題。學者預料爭取放寬公屋申請、低收入綜援 ,及書簿費津貼等補助的申請資格,勢成基層團體下一個爭取目標。
最低工資料明年上半年實施,除了下月底提交的最低工資平成焦點外,實施後的影響亦開始帶出討論。
書簿津貼 基層下一目標
城大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劉國裕表示,假設每人每月工作25天、每天工作8小時,如以最低工資定於33元計算,每月薪金便有6,600元,如兩夫婦收入相若,便合共月入13,200元,超出二人家庭申請公屋的入息上限的11,660元,亦稍高於3人家庭入息上限的13,130元。
若最低工資定於30元,二人家庭入息合共約12,000元,亦高於申請公屋入息上限;若定於28元,二人家庭月入約11,200,才不超過入息上限(見表)。劉預料,很多團體會因而要求政府放寬公屋申請資格。
中大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黃洪表示,除了公屋申請限額一直被壓縮外,低收入綜援及書簿費津貼等亦多年未有調整,如因工資上調而令基層人士失去領取津貼的資格,並非最低工資的立法目的。他認為政府應及早檢討,放寬申領資格。「即使(申請人)超越申請限額少少,仍然是窮,仍需不同程度的補助津貼。」黃洪說。
公屋聯會 擬晤房屋署 長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表示,近月一直關注最低工資對申請公屋是否有連鎖反應:「如要爭取勞工有保障,卻令基層失去住屋權益,是天大笑話。」王坤透露,正準備約見房屋署署長,要求公屋申請資格應按最低工資水平作出調整。
房署 發言人回應稱,公屋申請入息限額每年檢討一次,主要以住屋及非住屋開支計算,確保照顧有需要者。
職工盟議員李卓人 表示,不會爭取純粹放寬綜援申領資格去解決基層人士養家問題,會繼續爭取設立低收入生活津貼;至於公屋申請及書簿津貼限制,他認為需一併檢討。「如目前要領取全數的書簿津貼,一家四口月入要在8,300元以下才符合資格,政府多年來都未有檢討,實施最低工資後,我們更有理據去爭取政府放寬公屋及書簿津貼等申請資格,不會因立法而令基層有得不償失的問題!」李卓人說。
社區組織協會組織幹事施麗珊亦稱,即使無最低工資,都有一些基層人士申請不到公屋及書簿津貼,促政府檢討。勞工及福利局 發言人回應稱,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仍未就首個最低工資水平作出建議,當局會在最低工資實施後,密切留意有關情況及影響。
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
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
豪宅幻想紀行
文︰張彧暋
《明報》,2010年7月17日
____________
暑假,不談正事,輕鬆一點,改談個人「旅遊」經歷。
話說最近某新樓盤落成,部分每呎賣上一萬
元,反正免費參觀,筆者就走去看看示範單位。
如果按照香港人平均工資每月1 萬多計算的話,那麼工作40 年,可能只買到400 呎。樓盤裏面究竟是什麼樣子呢?筆者嘗試模仿中學生描寫文作法,撰文一篇,僅供讀者娛樂。
我撇掉一大班地產經紀之後,噢,迎面而來的是悠揚天籟,你會聽到流行歌劇的主題曲,而且還有陣陣清潔浴室消毒液的芳香刺激鼻孔,在眼神倦怠與充滿怨念(大概還沒有最低工資保證)但態度卻相當專業的員工陪同下,進入一個恍如仙境(可幸我還沒死)的模型室,觀賞不比IMAX大電影效果差的3D 舞台演出。據從事建築的朋友說,這個模型花費可能要花上百萬呢!看完模型,登上扶手電梯,未看示範單位,已經覺得「寺門尚遠花光來,漫天錦繡連雲開」。
恍如仙境的示範單位
進入示範單位,假得有一種hyper-real 的頭暈感覺,其病理跟你去玩3D 遊戲時覺得目眩一樣。除了清潔消毒液的味道、同胞與經紀的耳語,還有示範浴室與示範廚房的迷你電視在重複又重複的播放剛才的3D 示範大電影,可謂「四廂花影怒於潮」, 「四山花影下如潮」──眼花耳聾也。我特別留意廚房旁的工人房,感覺如同狗居。朋友說,反正日間沒有人在,其實這種豪宅大部分時間都是給工人享受嘛,工人房只是做樣子的。示範單位給我最大的感覺,是把酒店的那套設計搬到自己居所。每天住在這種房間,會不會以為自己每天旅行呢?住在這種高層海景大樓,與雲兒做朋友,簡直就是夢想飛行呢。
最神奇的是,除了那些消失了的牆壁與走廊貼上「這個範圍不是交樓standard」紅色警告的走廊之外,是有關公司好似會預見這些未來的豪宅住戶不用看書,除了幾本不知道哪裏執來的二手英文書,沒有書房。這令我對比到自己年前到東京建築物博物園參觀日本大正時代的「文化住宅」時候,總得設有書房的佈局,似乎香港「富豪」的所謂「文化」感覺,只局限幾個玻璃櫃show off一下各種名牌手袋鞋子衣物(show 給外傭與寵物看?)。
好好好,看官不要咒罵,這篇描寫文,只是我這些飽受家中書本無處容身的爛鬼書生的惡毒咒怨。因此我看完示範單位,諷刺過後就受到報應,覺得頭痛。事後略懂佛法的朋友說,那麼多不義之財所鑄成的空間,吸收眾生之怨念,不頭痛才怪。喜歡看火影忍者Naruto、研究房屋政策的朋友則認為,這些不就是結界封印之術?
地產商只是販賣夢想
最近大家喜歡談論地產霸權的問題,尤其針對政府高地價政策與地產商種種行徑。我同意這種說法,但我又必須指出,如果只是一兩個犯人,不會搞壞一個社會,客觀制度原因之外,必須指出,這些地產商所販賣的,只是一種夢想、意念、誘惑。如果一個家庭一起努力買這個單位,他們希望得到的,是用空間來證明他們的婚姻、家庭、個人成功,不只是一個虛構的夢幻泡影,而是用資本購買一個永遠存續的真實。人們的集體理念與制度,需要空間來具體化。因此,我們要研究的,不單是政府的高地價政策與地產商的經營,我們要問的,是這些示範單位背後所販賣的,是一種對社會關係的怎麼樣的理解?我們因為什麼樣子的家庭理念,才會令我們甘之如飴,會受到這些示範單位的誘惑?是我們對階級、教育、公義與何謂成功有什麼理解,令我們社會容忍這些高地價政策與超乎常識的樓價?換句話說,在政策與資本流動的背後,這些示範單位所帶出的,是我們對落地生根的重視,也就是家與家庭的理念背後,親密關係及感覺的變容。我們需要重新思考,這些住宅背後,如何反映出我們如何組織顯現我們的社會關係,尤其是親密關係。欠缺這層空間的社會學想像,香港故事將不能完整。
《明報》,2010年7月17日
____________
暑假,不談正事,輕鬆一點,改談個人「旅遊」經歷。
話說最近某新樓盤落成,部分每呎賣上一萬
元,反正免費參觀,筆者就走去看看示範單位。
如果按照香港人平均工資每月1 萬多計算的話,那麼工作40 年,可能只買到400 呎。樓盤裏面究竟是什麼樣子呢?筆者嘗試模仿中學生描寫文作法,撰文一篇,僅供讀者娛樂。
我撇掉一大班地產經紀之後,噢,迎面而來的是悠揚天籟,你會聽到流行歌劇的主題曲,而且還有陣陣清潔浴室消毒液的芳香刺激鼻孔,在眼神倦怠與充滿怨念(大概還沒有最低工資保證)但態度卻相當專業的員工陪同下,進入一個恍如仙境(可幸我還沒死)的模型室,觀賞不比IMAX大電影效果差的3D 舞台演出。據從事建築的朋友說,這個模型花費可能要花上百萬呢!看完模型,登上扶手電梯,未看示範單位,已經覺得「寺門尚遠花光來,漫天錦繡連雲開」。
恍如仙境的示範單位
進入示範單位,假得有一種hyper-real 的頭暈感覺,其病理跟你去玩3D 遊戲時覺得目眩一樣。除了清潔消毒液的味道、同胞與經紀的耳語,還有示範浴室與示範廚房的迷你電視在重複又重複的播放剛才的3D 示範大電影,可謂「四廂花影怒於潮」, 「四山花影下如潮」──眼花耳聾也。我特別留意廚房旁的工人房,感覺如同狗居。朋友說,反正日間沒有人在,其實這種豪宅大部分時間都是給工人享受嘛,工人房只是做樣子的。示範單位給我最大的感覺,是把酒店的那套設計搬到自己居所。每天住在這種房間,會不會以為自己每天旅行呢?住在這種高層海景大樓,與雲兒做朋友,簡直就是夢想飛行呢。
最神奇的是,除了那些消失了的牆壁與走廊貼上「這個範圍不是交樓standard」紅色警告的走廊之外,是有關公司好似會預見這些未來的豪宅住戶不用看書,除了幾本不知道哪裏執來的二手英文書,沒有書房。這令我對比到自己年前到東京建築物博物園參觀日本大正時代的「文化住宅」時候,總得設有書房的佈局,似乎香港「富豪」的所謂「文化」感覺,只局限幾個玻璃櫃show off一下各種名牌手袋鞋子衣物(show 給外傭與寵物看?)。
好好好,看官不要咒罵,這篇描寫文,只是我這些飽受家中書本無處容身的爛鬼書生的惡毒咒怨。因此我看完示範單位,諷刺過後就受到報應,覺得頭痛。事後略懂佛法的朋友說,那麼多不義之財所鑄成的空間,吸收眾生之怨念,不頭痛才怪。喜歡看火影忍者Naruto、研究房屋政策的朋友則認為,這些不就是結界封印之術?
地產商只是販賣夢想
最近大家喜歡談論地產霸權的問題,尤其針對政府高地價政策與地產商種種行徑。我同意這種說法,但我又必須指出,如果只是一兩個犯人,不會搞壞一個社會,客觀制度原因之外,必須指出,這些地產商所販賣的,只是一種夢想、意念、誘惑。如果一個家庭一起努力買這個單位,他們希望得到的,是用空間來證明他們的婚姻、家庭、個人成功,不只是一個虛構的夢幻泡影,而是用資本購買一個永遠存續的真實。人們的集體理念與制度,需要空間來具體化。因此,我們要研究的,不單是政府的高地價政策與地產商的經營,我們要問的,是這些示範單位背後所販賣的,是一種對社會關係的怎麼樣的理解?我們因為什麼樣子的家庭理念,才會令我們甘之如飴,會受到這些示範單位的誘惑?是我們對階級、教育、公義與何謂成功有什麼理解,令我們社會容忍這些高地價政策與超乎常識的樓價?換句話說,在政策與資本流動的背後,這些示範單位所帶出的,是我們對落地生根的重視,也就是家與家庭的理念背後,親密關係及感覺的變容。我們需要重新思考,這些住宅背後,如何反映出我們如何組織顯現我們的社會關係,尤其是親密關係。欠缺這層空間的社會學想像,香港故事將不能完整。
2010年7月16日 星期五
2010年7月14日 星期三
基層勞工什麼也沒有 只剩下最低工資
黃碩紅﹕基層勞工什麼也沒有 只剩下最低工資
《明報》,2010年7月14日
【明報專訊】立法最低工資已進行最後關鍵階段,數位議員提出的修訂都提及考慮水平時須包括「家庭基本生活需要」因素在內,政府一直也以非國際慣例及偏離原訂目標(即防止工資無止境下滑)為理由,迴避此訴求。
國際經驗:較低最低工資水平,必有周全收入補助政策補底
誠然,若看各國有關最低工資的法例內容,無疑不多包括工人家庭需要的章節,而水平亦較低,但不能忽視的是,英、美等國在基礎的最低工資之上,同時有一籃子保障在職貧窮家庭的措施,當中不少是由稅務機構執行。例如在2008年底,英國 最低工資雖只佔平均工資的38%,但有600萬個家庭,當中包括990萬名兒童,透過不同形式的稅務補助(包括工作或兒童稅務補助、全民育兒津貼等)得到保障;同時亦針對零散工(每周工作時數在16小時以下)需要,提供「入息支援計劃」,在最低工資制度下額外為這批邊緣勞工提供現金援助;另外,為鼓勵單親家長從事受薪工作,在工作獲得的薪金之上,額外給予為期一年的每星期40鎊津貼,並提供優質而廉價的託管服務。
同樣,美國 的聯邦最低工資僅佔平均工資的25%,但直至2009年底,有660萬人,當中包括330萬兒童,亦透過不同形式的稅務補助令其家庭收入脫離貧窮線。總括而言,保障在職貧窮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是各國施政的最終目標,若最低工資水平較低,就必有其他較高水平的就業收入補貼,反之亦然。反觀香港,除了綜援 及限於4區的跨區交通津貼以外,並不如其他國家有整全政策照顧在職貧窮家庭。在2009年,竟有147,000個在職家庭每月收入低於綜援水平,但諷刺的是,只有一成有領取綜援,其餘近九成也礙於綜援的負面標籤效應或繁瑣審核申請要求沒有提出申請,相信特首那個以「綜援為後著」去補底的如意算盤,實難以打響。
時薪27元等於綜援水平 意義不大
對於30多萬在職貧窮家庭來說,除非政府已有一套周全的收入補助政策,否則最低工資就是他們最後的希望。根據2009年的統計數據,香港住戶的平均人數是2.9人,每戶平均有1.5個勞動力,即是一般就業人士出外工作賺錢,需供養連同自己合共二人,若以上述考慮去計算顧及養家需要的綜援水平,根據社署 數字,2009年3人綜援家庭平均金額為8409元(這水平已低於以住戶入息中位數一半為定義的貧窮線),那若最低工資訂在27元(8409元1.526日8小時)的水平就已等同於綜援水平,這不但不能推動更多正領取援助的市民投入勞動市場,對於現時苦拼的基層工友也無大意義。
社會已有共識 只欠決策者的決心
根據本會早前委託港大做的一項民意調查,近七成人期望最低工資應以「工作可養家」為目標,超過八成人更認為釐定水平應考慮「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因素,超過六成人認為水平應訂在30元以上,誠然,社會已有明確共識,只要決策者下定決心,立法最低工資即可使30多萬工人及其家庭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這不單可扭轉以往「重經濟輕民生」的形象,更令整體社會也可持續地發展。
作者是樂施會 香港項目倡議幹事
《明報》,2010年7月14日
【明報專訊】立法最低工資已進行最後關鍵階段,數位議員提出的修訂都提及考慮水平時須包括「家庭基本生活需要」因素在內,政府一直也以非國際慣例及偏離原訂目標(即防止工資無止境下滑)為理由,迴避此訴求。
國際經驗:較低最低工資水平,必有周全收入補助政策補底
誠然,若看各國有關最低工資的法例內容,無疑不多包括工人家庭需要的章節,而水平亦較低,但不能忽視的是,英、美等國在基礎的最低工資之上,同時有一籃子保障在職貧窮家庭的措施,當中不少是由稅務機構執行。例如在2008年底,英國 最低工資雖只佔平均工資的38%,但有600萬個家庭,當中包括990萬名兒童,透過不同形式的稅務補助(包括工作或兒童稅務補助、全民育兒津貼等)得到保障;同時亦針對零散工(每周工作時數在16小時以下)需要,提供「入息支援計劃」,在最低工資制度下額外為這批邊緣勞工提供現金援助;另外,為鼓勵單親家長從事受薪工作,在工作獲得的薪金之上,額外給予為期一年的每星期40鎊津貼,並提供優質而廉價的託管服務。
同樣,美國 的聯邦最低工資僅佔平均工資的25%,但直至2009年底,有660萬人,當中包括330萬兒童,亦透過不同形式的稅務補助令其家庭收入脫離貧窮線。總括而言,保障在職貧窮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是各國施政的最終目標,若最低工資水平較低,就必有其他較高水平的就業收入補貼,反之亦然。反觀香港,除了綜援 及限於4區的跨區交通津貼以外,並不如其他國家有整全政策照顧在職貧窮家庭。在2009年,竟有147,000個在職家庭每月收入低於綜援水平,但諷刺的是,只有一成有領取綜援,其餘近九成也礙於綜援的負面標籤效應或繁瑣審核申請要求沒有提出申請,相信特首那個以「綜援為後著」去補底的如意算盤,實難以打響。
時薪27元等於綜援水平 意義不大
對於30多萬在職貧窮家庭來說,除非政府已有一套周全的收入補助政策,否則最低工資就是他們最後的希望。根據2009年的統計數據,香港住戶的平均人數是2.9人,每戶平均有1.5個勞動力,即是一般就業人士出外工作賺錢,需供養連同自己合共二人,若以上述考慮去計算顧及養家需要的綜援水平,根據社署 數字,2009年3人綜援家庭平均金額為8409元(這水平已低於以住戶入息中位數一半為定義的貧窮線),那若最低工資訂在27元(8409元1.526日8小時)的水平就已等同於綜援水平,這不但不能推動更多正領取援助的市民投入勞動市場,對於現時苦拼的基層工友也無大意義。
社會已有共識 只欠決策者的決心
根據本會早前委託港大做的一項民意調查,近七成人期望最低工資應以「工作可養家」為目標,超過八成人更認為釐定水平應考慮「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因素,超過六成人認為水平應訂在30元以上,誠然,社會已有明確共識,只要決策者下定決心,立法最低工資即可使30多萬工人及其家庭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這不單可扭轉以往「重經濟輕民生」的形象,更令整體社會也可持續地發展。
作者是樂施會 香港項目倡議幹事
2010年7月12日 星期一
左右政改的兩場飯局
左右政改的兩場飯局 林天悟
《信報》,2010年7月12日
政治就是請客吃飯!歷史是從無數偶然堆砌出來,人生則是由吃喝拉撒組成。
中央電視台製作的讀書節目《子午書簡》,於今年三月播出《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幾場飯局》系列,開宗明義說出:「中國歷代興衰都與飯局有關,看似普通的一頓飯吃得劍拔弩張、刀光劍影、勾心鬥角。每一個飯局,其實都是人與人之間的較量。」歷史的轉捩點,就在舉杯起箸間拐了個彎。正如《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作者孫隆基所言,中國人就是擺脫不了口腔化,大小事情都愛擺上飯桌解決,邊吃邊談的確加倍順利。
歷史長河悠悠然來到今天,以上節目的宣傳句子竟巧合地適用於今天特區政府的政治形勢,如能抖出所有資料,大概可以開拍一套「香港政治史上最著名的幾場飯局」紀錄片,劇情肯定較什麼明星飯局更吸引。而在政改方案中兩場至為重要的飯局,竟然都是由傳媒人牽引,內情可謂峰迴路轉,當然惹來行內人議論紛紛。
都已是公開的事實了,只要在網上搜索一下,誰都能看到詳情,所以隱晦代號也就免了。從媒體報道資料可知,首場飯局設於去年九月,請客者是壹傳媒老闆黎智英,他在豪宅家中設宴款待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自由黨前主席李鵬飛以及民主黨元老司徒華,晚飯的主題是「五區總辭」。
製造或報道新聞
事隔兩個多月,司徒華去年十一月底突然在電台節目中「踢爆」飯局詳情,並指其餘四人在席間不斷游說他支持「五區總辭」,但遭到當場拒絕,司徒華更質疑李柱銘「政治智慧不足」。事件成為頭條新聞,司徒華更破天荒登上左派報紙的頭版,有行家當時戲稱這簡直是「破冰壯舉」。
「智英飯局」被踢爆後,不少報道均形容司徒華以外的四人為「幕為黑手」,處處都是陰謀論,又質疑傳媒老闆設宴「挾持」泛民議員辭職,有違傳媒中立原則,指摘壹傳媒是「製造新聞,而不是報道新聞」。
事隔大半年,由民主黨提出的區議會政改方案終於通過了,該黨被質疑轉軚及誠信有問題之際,決定公開與中央談判過程,卻因而帶出另一場由傳媒人牽引的飯局。
根據《明報》總編輯張建波在商台節目《左右大局》的電話訪問表示,他與執行總編輯馮成章在去年十一月至十二月間,做東設下十場飯局,目的是「以傳媒人身份了解各方對政改的看法」,其中十二月二十二日,兩人相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民主黨的何俊仁及張文光,一同到中環鏞記吃午飯。
張建波堅稱「這些飯局不作報道,沒有見報,僅僅用作了解情況」、「對我們來說,那是做記者的平常事」;何俊人亦對節目主持人表示,赴會時不設任何期望,甚至把梁愛詩形容為「已退休人士,沒有任何身份」,不覺得飯局有什麼特別目的。
影響政治形勢深遠
張建波在電台強調,「news and view 要嚴格區分,做得到就是專業新聞工作者」,即社論可以有觀點,處理新聞時則要客觀,容得下不同意見,而《明報》社論的立場一向支持政改,故安排飯局多作了解,是沒有問題。他堅拒透露其餘飯局的客人名單,又否認曾游說客人支持政改方案,表示席間只是討論和交換意見。
兩場飯局,一場可說是促成了「五區總辭」,更有說法是間接使中央接受了民主黨的方案,結果令泛民間的矛盾加劇,甚至促成了今天「疑似撕裂」的局面,個別黨派與政府及「溫和泛民」難再「和平理性」共事,對香港政治形勢影響深遠。另一場則為民主黨搭通與中央首次溝通之道,可說是促成通過政改方案的「功臣」。
總結來說,香港的政治生態就在這兩場飯局中產生了微妙變化,論重要性,後者取得的突破點較大,理論上應被看得更重。
無論設宴的主人家原意為何,兩家傳媒要員終究成為新聞製造者。事件曝光後,「智英飯局」連日來佔了極多報道篇幅,還有大量評論員文章,用詞極具批評狠辣,還翻來過往鼓動市民上街的種種「劣迹」;而「波張飯局」則未有在媒體中掀起太大波濤,事隔一天便已滅聲。就以《明報》為例,去年的飯局做了頭條新聞,而日前的飯局則排在第八版的大半篇幅,顯示未有受到「同等重視」。
對於出現報道篇幅上的輕重差異,有行家分析後歸究為「合理預期」的不同。即傳媒機構是有其定位和立場,例如當左派的報章支持國家政策,那當然不是新聞;假若大事報道六四燭光集會,就會全城哄動。而公信報的立場一般趨向溫和,許多報道予人「各打五十大板」之感,高層人員與左中右的大人物都「有計傾」,故飯局客人名單相信缺乏爆炸性,新聞價值也減低。同行更說,如果這次做東的是民主報老闆,產生的效果將激烈一百倍。
行內人怎樣看那兩場飯局呢?記得去年司徒華在電台發聲後,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民主大報仿似被「踢爆」什麼似的,往後幾天處理新聞時,有點縛手縛腳的感覺。反觀有些其他傳媒的行家卻覺得那是「理所當然」的事,有人更指出該機構老闆一向與民主派友好,晚宴的名單根本是同一陣營的人,最多是「路線相同,觀點相異」,屬於無事都可相聚吃飯的友好。
至於日前曝光的飯局,一般資深行家並不覺得太驚訝,認為報館高層與社會上的重要人物吃飯聚會,某程度上是「工作範圍」之一。只是,基於瓜田李下的嫌疑,過去傳媒人較少設下議題後做東請客,皆因報館工作十分繁忙,高層人員一般是無寶不落,加上會見的客人背景是如此敏感,故此猜想頻繁的飯局背後,相信是隱藏了特定議程(agenda)。
請客吃飯失去中立﹖
資歷較淺的記者反應較激烈,還以學院派的理論去看事件進程,認為傳媒人請客吃飯就是失去中立,若存心做媒人更是偏離傳媒該有的角色,「絕對是新聞製造者」。年輕行家表示,過去亦曾與高層人員出席各種飯局,「吃是次要,發問才是主菜,與工作無關根本不會去,席間內容總有些成為新聞,最多以『知情人士』、『政府消息人士』去發布。」他們嘲諷道:「第一次聽到有人請食十餐飯,付鈔找數後都不用寫稿!
沒有人願意看見「新聞就是請客食飯」,傳媒的操守和角色是否飯局間改變了?這種改變是好是壞呢?值得同行深思。 傳媒工作者
《信報》,2010年7月12日
政治就是請客吃飯!歷史是從無數偶然堆砌出來,人生則是由吃喝拉撒組成。
中央電視台製作的讀書節目《子午書簡》,於今年三月播出《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幾場飯局》系列,開宗明義說出:「中國歷代興衰都與飯局有關,看似普通的一頓飯吃得劍拔弩張、刀光劍影、勾心鬥角。每一個飯局,其實都是人與人之間的較量。」歷史的轉捩點,就在舉杯起箸間拐了個彎。正如《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作者孫隆基所言,中國人就是擺脫不了口腔化,大小事情都愛擺上飯桌解決,邊吃邊談的確加倍順利。
歷史長河悠悠然來到今天,以上節目的宣傳句子竟巧合地適用於今天特區政府的政治形勢,如能抖出所有資料,大概可以開拍一套「香港政治史上最著名的幾場飯局」紀錄片,劇情肯定較什麼明星飯局更吸引。而在政改方案中兩場至為重要的飯局,竟然都是由傳媒人牽引,內情可謂峰迴路轉,當然惹來行內人議論紛紛。
都已是公開的事實了,只要在網上搜索一下,誰都能看到詳情,所以隱晦代號也就免了。從媒體報道資料可知,首場飯局設於去年九月,請客者是壹傳媒老闆黎智英,他在豪宅家中設宴款待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自由黨前主席李鵬飛以及民主黨元老司徒華,晚飯的主題是「五區總辭」。
製造或報道新聞
事隔兩個多月,司徒華去年十一月底突然在電台節目中「踢爆」飯局詳情,並指其餘四人在席間不斷游說他支持「五區總辭」,但遭到當場拒絕,司徒華更質疑李柱銘「政治智慧不足」。事件成為頭條新聞,司徒華更破天荒登上左派報紙的頭版,有行家當時戲稱這簡直是「破冰壯舉」。
「智英飯局」被踢爆後,不少報道均形容司徒華以外的四人為「幕為黑手」,處處都是陰謀論,又質疑傳媒老闆設宴「挾持」泛民議員辭職,有違傳媒中立原則,指摘壹傳媒是「製造新聞,而不是報道新聞」。
事隔大半年,由民主黨提出的區議會政改方案終於通過了,該黨被質疑轉軚及誠信有問題之際,決定公開與中央談判過程,卻因而帶出另一場由傳媒人牽引的飯局。
根據《明報》總編輯張建波在商台節目《左右大局》的電話訪問表示,他與執行總編輯馮成章在去年十一月至十二月間,做東設下十場飯局,目的是「以傳媒人身份了解各方對政改的看法」,其中十二月二十二日,兩人相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民主黨的何俊仁及張文光,一同到中環鏞記吃午飯。
張建波堅稱「這些飯局不作報道,沒有見報,僅僅用作了解情況」、「對我們來說,那是做記者的平常事」;何俊人亦對節目主持人表示,赴會時不設任何期望,甚至把梁愛詩形容為「已退休人士,沒有任何身份」,不覺得飯局有什麼特別目的。
影響政治形勢深遠
張建波在電台強調,「news and view 要嚴格區分,做得到就是專業新聞工作者」,即社論可以有觀點,處理新聞時則要客觀,容得下不同意見,而《明報》社論的立場一向支持政改,故安排飯局多作了解,是沒有問題。他堅拒透露其餘飯局的客人名單,又否認曾游說客人支持政改方案,表示席間只是討論和交換意見。
兩場飯局,一場可說是促成了「五區總辭」,更有說法是間接使中央接受了民主黨的方案,結果令泛民間的矛盾加劇,甚至促成了今天「疑似撕裂」的局面,個別黨派與政府及「溫和泛民」難再「和平理性」共事,對香港政治形勢影響深遠。另一場則為民主黨搭通與中央首次溝通之道,可說是促成通過政改方案的「功臣」。
總結來說,香港的政治生態就在這兩場飯局中產生了微妙變化,論重要性,後者取得的突破點較大,理論上應被看得更重。
無論設宴的主人家原意為何,兩家傳媒要員終究成為新聞製造者。事件曝光後,「智英飯局」連日來佔了極多報道篇幅,還有大量評論員文章,用詞極具批評狠辣,還翻來過往鼓動市民上街的種種「劣迹」;而「波張飯局」則未有在媒體中掀起太大波濤,事隔一天便已滅聲。就以《明報》為例,去年的飯局做了頭條新聞,而日前的飯局則排在第八版的大半篇幅,顯示未有受到「同等重視」。
對於出現報道篇幅上的輕重差異,有行家分析後歸究為「合理預期」的不同。即傳媒機構是有其定位和立場,例如當左派的報章支持國家政策,那當然不是新聞;假若大事報道六四燭光集會,就會全城哄動。而公信報的立場一般趨向溫和,許多報道予人「各打五十大板」之感,高層人員與左中右的大人物都「有計傾」,故飯局客人名單相信缺乏爆炸性,新聞價值也減低。同行更說,如果這次做東的是民主報老闆,產生的效果將激烈一百倍。
行內人怎樣看那兩場飯局呢?記得去年司徒華在電台發聲後,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民主大報仿似被「踢爆」什麼似的,往後幾天處理新聞時,有點縛手縛腳的感覺。反觀有些其他傳媒的行家卻覺得那是「理所當然」的事,有人更指出該機構老闆一向與民主派友好,晚宴的名單根本是同一陣營的人,最多是「路線相同,觀點相異」,屬於無事都可相聚吃飯的友好。
至於日前曝光的飯局,一般資深行家並不覺得太驚訝,認為報館高層與社會上的重要人物吃飯聚會,某程度上是「工作範圍」之一。只是,基於瓜田李下的嫌疑,過去傳媒人較少設下議題後做東請客,皆因報館工作十分繁忙,高層人員一般是無寶不落,加上會見的客人背景是如此敏感,故此猜想頻繁的飯局背後,相信是隱藏了特定議程(agenda)。
請客吃飯失去中立﹖
資歷較淺的記者反應較激烈,還以學院派的理論去看事件進程,認為傳媒人請客吃飯就是失去中立,若存心做媒人更是偏離傳媒該有的角色,「絕對是新聞製造者」。年輕行家表示,過去亦曾與高層人員出席各種飯局,「吃是次要,發問才是主菜,與工作無關根本不會去,席間內容總有些成為新聞,最多以『知情人士』、『政府消息人士』去發布。」他們嘲諷道:「第一次聽到有人請食十餐飯,付鈔找數後都不用寫稿!
沒有人願意看見「新聞就是請客食飯」,傳媒的操守和角色是否飯局間改變了?這種改變是好是壞呢?值得同行深思。 傳媒工作者
2010年7月11日 星期日
寫遺書 瞓棺材 見證撒骨灰
寫遺書 瞓棺材 見證撒骨灰
彭美芳 《明報》,2010-07-06
「死亡」一直被中國人視為忌諱而拒絕多談,但卻是新高中通識科的「個人成長」及「人際關係」單元中,須學習理解的課程內容。有社工和學校舉辦殯儀導賞,讓高中生展開一天的「死亡之旅」,包括親身躺於密封棺材及見證撒骨灰儀式,助學生了解生命意義。
明報記者彭美芳
聖雅各福群會聯同方舟生命教育館,昨日與聖公會林護紀念中學通識科合辦「吾生悟死」生命探索之旅,讓30 多名中四學生親身體會「死亡」。聖雅各福群會企業拓展高級經理李玉芝坦言,這類活動不受歡迎,找學校推廣生死教育不容易。今次與友好學校合作後會再檢討,望強化學生面對逆境的能力,明白要珍惜生命。
學生對死亡改觀
學生的一整天「死亡之旅」,首先早上到文武廟參觀長生祿位,在長生店了解中西棺木特色和新款西式高級靈車等。中午往柴灣歌連臣角墳場參加一名獨居老翁的撒骨灰儀式。下午往馬灣「寫遺書」及「試瞓棺材」,中四生程子津昨經歷7 小時的死亡旅程,表示心中對死亡有莫名的恐懼, 自從祖母逝世後,每逢走過長生店、遇見靈車等會驚慌。去年11 月祖父因病離世,籌備喪禮令她逐漸了解死亡。程子津說: 「以前我覺得死了,靈魂永遠被困在靈位中。但今次活動讓我了解撒骨灰於海上或花園,可隨風飄散。爺爺在病痛中離世,我想在通識科獨立專題研習中,以人離世前及死亡為題,中六寫成專題報告。」
副校「瞓棺材」爭家長信任聖公會林護紀念中學副校長劉崇詩表示,為了爭取家長信任, 她身先士卒「試瞓棺材」,為讓家長了解,更先後發出兩封家長信解釋活動目的。
她又指出,本來可安排學生嘗試為先人撒骨灰,但最終因家長忌諱而作罷。
今年9 月將是新高中實施第二年,該批學生在9 月升讀中五後,便須在畢業前完成專題探究一份1500 至3000 字的報告。劉崇詩表示, 今次「吾生悟死」活動按通識科中個人成長(欣賞生命)及人際關係(珍惜生命中最重的人)課程內容而設,該校同時為學生舉行其他禁毒和歷史建築等可作為專題探究的題材,以供學生自由選擇。
彭美芳 《明報》,2010-07-06
「死亡」一直被中國人視為忌諱而拒絕多談,但卻是新高中通識科的「個人成長」及「人際關係」單元中,須學習理解的課程內容。有社工和學校舉辦殯儀導賞,讓高中生展開一天的「死亡之旅」,包括親身躺於密封棺材及見證撒骨灰儀式,助學生了解生命意義。
明報記者彭美芳
聖雅各福群會聯同方舟生命教育館,昨日與聖公會林護紀念中學通識科合辦「吾生悟死」生命探索之旅,讓30 多名中四學生親身體會「死亡」。聖雅各福群會企業拓展高級經理李玉芝坦言,這類活動不受歡迎,找學校推廣生死教育不容易。今次與友好學校合作後會再檢討,望強化學生面對逆境的能力,明白要珍惜生命。
學生對死亡改觀
學生的一整天「死亡之旅」,首先早上到文武廟參觀長生祿位,在長生店了解中西棺木特色和新款西式高級靈車等。中午往柴灣歌連臣角墳場參加一名獨居老翁的撒骨灰儀式。下午往馬灣「寫遺書」及「試瞓棺材」,中四生程子津昨經歷7 小時的死亡旅程,表示心中對死亡有莫名的恐懼, 自從祖母逝世後,每逢走過長生店、遇見靈車等會驚慌。去年11 月祖父因病離世,籌備喪禮令她逐漸了解死亡。程子津說: 「以前我覺得死了,靈魂永遠被困在靈位中。但今次活動讓我了解撒骨灰於海上或花園,可隨風飄散。爺爺在病痛中離世,我想在通識科獨立專題研習中,以人離世前及死亡為題,中六寫成專題報告。」
副校「瞓棺材」爭家長信任聖公會林護紀念中學副校長劉崇詩表示,為了爭取家長信任, 她身先士卒「試瞓棺材」,為讓家長了解,更先後發出兩封家長信解釋活動目的。
她又指出,本來可安排學生嘗試為先人撒骨灰,但最終因家長忌諱而作罷。
今年9 月將是新高中實施第二年,該批學生在9 月升讀中五後,便須在畢業前完成專題探究一份1500 至3000 字的報告。劉崇詩表示, 今次「吾生悟死」活動按通識科中個人成長(欣賞生命)及人際關係(珍惜生命中最重的人)課程內容而設,該校同時為學生舉行其他禁毒和歷史建築等可作為專題探究的題材,以供學生自由選擇。
2010年7月1日 星期四
莊耀洸﹕就普選公然與聯合國唱反調
莊耀洸﹕就普選公然與聯合國唱反調
《明報》,2010年7月1日
【明報專訊】目前政改爭論關鍵之一是普選終點有無保證,早前劉兆佳表示,香港政制只能按照《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及人大常委的決定來設計,不能引用國際人權公約,這是公然與聯合國 唱反調,亦意味著所謂終極普選,亦不會合乎國際人權標準。
2006年3月30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就香港的審議結論建議:「香港特區應採取一切措施,使立法會 經普及平等的選舉產生,並確保對《基本法》作出的所有解釋(包括涉及選舉及公共事務的解釋)符合公約(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規定。」
過往,中央和特區政府一直重申,公約第25(丑)條有關普選規定因保留條款而不適用於香港。然而,聯合國自1995年對香港的審議結論,已申明有關保留條款無效,因立法局在1985年已引入選舉。此後,聯合國在1999年及2006年重申此立場,並指香港的選舉制度不符公約第25、2(1)及26條。
亞洲價值污染普選定義
劉兆佳又指選舉權不同於提名權,他認為《基本法》亦蘊含了提名權無必要符合平等要求。換言之,《基本法》容許於提名機制存在歧視性安排。
據《世界人權宣言》第21條,選舉必須公平,任何措施有礙人民自由意志表達之效,即違反宣言。此外,選舉法律與程序必須防止偏袒支持政府的候選人(聯合國1994《人權與選舉》第63及107段)。最重要的是,公約第25條規定:「凡屬公民,無分第2條所列之任何區別,不受無理限制,均應有權利及機會直接或經由自己選擇之代表參與政事」。「參與政事」當然包括提名權,故提名亦需體現平等原則。
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喬曉陽早前以「個人意見」表示,普選定義可因「國情」而有所不同。每個地區的歷史、文化、發展需要均有所不同,假如普選因而可以有不同定義,所謂國際標準便名存實亡。
喬曉陽說普選定義可因地而異,實有違普世人權的原則,似是亞洲價值的幽靈作祟。其實普選定義只有一個,落實普選的辦法儘管不同,但都不得有違公約。
據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對公約第25條的解釋:「儘管公約不強迫實行任何特定選舉制度,但締約國的任何選舉制度必須與第25條保護的權利相符,並必須保證和落實選舉人自由表達的意願,必須執行一人一票的原則,在每一國家選舉制度的框架內,投票人所投下的票值應一律平等,劃分選區和分配選票的辦法不應歪曲投票人的分配或歧視任何群體,不應無理排除或限制公民自由選擇其代表的權利。」(「第25號一般性意見」(1996)第21段)由此可見,對提名權的任何歧視性安排和功能組別選舉均屬無理限制,都有違公約第25條。
作者是香港人權監察主席
《明報》,2010年7月1日
【明報專訊】目前政改爭論關鍵之一是普選終點有無保證,早前劉兆佳表示,香港政制只能按照《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及人大常委的決定來設計,不能引用國際人權公約,這是公然與聯合國 唱反調,亦意味著所謂終極普選,亦不會合乎國際人權標準。
2006年3月30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就香港的審議結論建議:「香港特區應採取一切措施,使立法會 經普及平等的選舉產生,並確保對《基本法》作出的所有解釋(包括涉及選舉及公共事務的解釋)符合公約(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規定。」
過往,中央和特區政府一直重申,公約第25(丑)條有關普選規定因保留條款而不適用於香港。然而,聯合國自1995年對香港的審議結論,已申明有關保留條款無效,因立法局在1985年已引入選舉。此後,聯合國在1999年及2006年重申此立場,並指香港的選舉制度不符公約第25、2(1)及26條。
亞洲價值污染普選定義
劉兆佳又指選舉權不同於提名權,他認為《基本法》亦蘊含了提名權無必要符合平等要求。換言之,《基本法》容許於提名機制存在歧視性安排。
據《世界人權宣言》第21條,選舉必須公平,任何措施有礙人民自由意志表達之效,即違反宣言。此外,選舉法律與程序必須防止偏袒支持政府的候選人(聯合國1994《人權與選舉》第63及107段)。最重要的是,公約第25條規定:「凡屬公民,無分第2條所列之任何區別,不受無理限制,均應有權利及機會直接或經由自己選擇之代表參與政事」。「參與政事」當然包括提名權,故提名亦需體現平等原則。
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喬曉陽早前以「個人意見」表示,普選定義可因「國情」而有所不同。每個地區的歷史、文化、發展需要均有所不同,假如普選因而可以有不同定義,所謂國際標準便名存實亡。
喬曉陽說普選定義可因地而異,實有違普世人權的原則,似是亞洲價值的幽靈作祟。其實普選定義只有一個,落實普選的辦法儘管不同,但都不得有違公約。
據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對公約第25條的解釋:「儘管公約不強迫實行任何特定選舉制度,但締約國的任何選舉制度必須與第25條保護的權利相符,並必須保證和落實選舉人自由表達的意願,必須執行一人一票的原則,在每一國家選舉制度的框架內,投票人所投下的票值應一律平等,劃分選區和分配選票的辦法不應歪曲投票人的分配或歧視任何群體,不應無理排除或限制公民自由選擇其代表的權利。」(「第25號一般性意見」(1996)第21段)由此可見,對提名權的任何歧視性安排和功能組別選舉均屬無理限制,都有違公約第25條。
作者是香港人權監察主席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