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2日 星期一

港人蝸居斗室怨氣滿腹 星洲安居政策有助反思

港人蝸居斗室怨氣滿腹 星洲安居政策有助反思


《明報》,2010年4月12日





【明報專訊】香港與新加坡面積和人口都相近,而且在差不多時間(1960、70年代)起步搞公營房屋,然而,今天香港天價樓處處,港人為了解決居住問題付出沉重代價;新加坡則八成人口居於政府興建的「組屋」,人均居住面積遠較香港大,樓價亦較廉。上周的一項調查指出,贊成激烈抗爭的港人大增,部分原因應與不少人勞碌半生才換來斗室蝸居有關。我們毋須全盤照抄星洲的一套,但必須反思香港的房屋政策。

星洲房屋政策理念﹕

「國民在這個國家有份」

本報今天報道,新加坡的公營房屋政策經過40多年發展,今天已與香港有天淵之別。今天,八成新加坡人口居於政府興建的組屋,形式與香港的居屋類似,但大部分以家庭為單位的實用面積接近1000方呎;香港的公營房屋(公屋加居屋)約佔香港總單位數目的一半,公營房屋與私樓大部分單位的實用面積均小於500方呎,比星洲小一半。樓價方面,新加坡一手組屋單位售價約147萬港元,二手則約189萬港元,也較香港便宜。

新加坡建屋發展局副局長葉振銘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強調,鼓勵國民擁有房子,「意味他們在這個國家有份(hold a stake in the country),他們會希望社會好、開放及平穩。」

這是一個與香港截然不同的社會發展理念:

●香港強調小政府大市場,政府不應干預,要「退出房屋市場」;新加坡的理念則是,房屋是國民安居之本,供應主要靠政府,商人只扮演一個配合的角色;

●香港強調住屋是商品,是自由市場的範疇,炒賣也是市場活動;新加坡則強調住屋是必需品,有助社會穩定,沒有什麼自由市場可言;

●香港的公營房屋只照顧有需要的低下階層,新加坡則照顧大部分人;

●香港樓價高企,買樓被賦予投資保值的功能;但,新加坡偏重樓宇的居住功能,強調實用價值。

這兩套理念,哪一套較佳?如果純粹從人民的居住環境來看,星洲的一套好過香港;然而,兩個社會有截然不同的發展軌,香港現有數十萬名私樓業主,經濟結構和稅制都很不同,不可能全盤照抄新加坡的一套,但新加坡的經驗值得借鑑。

(1)香港樓價高,置業難,不少家庭把大量積蓄押在所住的單位上,為供樓當上20年「屋奴」,換來的仍只是一個斗室。這是否一個「可持續發展」的模式?民怨繼續積累又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現是否需要改變?

(2)如果要變,應如何變?第一個方向,是維持「政府應退出建屋市場」的思維,只從法規入手,降低物業按揭成數,增加印花稅,甚至開徵資產增值稅,加重炒賣樓宇的成本;另一個方向,是政府恢復介入樓市,增加住宅土地供應和復建居屋。哪一個方向較為有效?更符合港人利益?

(3)要注意改革的成本。從新加坡的經驗得知,八成人口居於組屋,並非沒有代價,新加坡稅率較香港高,政府也沒有了天價地王拍賣的收入,新加坡政府更曾被人批評,以減少個別社區組屋供應來威脅該區國民不要支持反對黨。這些潛在的加稅及政治風險,港人是否願意面對?

反思上述3點,有助確定香港樓市改革的方向。

現行政策要修正

復建居屋是正途

香港如果繼續目前的政策不變,政府不主動賣地,讓地價樓價被炒高,市民置業需求難以有效解決,民怨只會日增。但在香港要求革命式的改變,把八成住宅都變成公營,同樣不現實。一個切實可行而又影響最小的方法,是復建居屋。當年,港英政府推行居屋計劃,目的就是要增強港人的歸屬感,令社會穩定,更一度是新加坡的學習對象;如今,特區政府應復建適量居屋,幫助夾心階層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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