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8日 星期三

一位教師對驗毒的看法

來函.怒乎﹕向驗毒說「不」?! 向天職說「得」?!


《明報》,2009年11月18日


【明報專訊】禁毒處一直強調學生有權不向別人披露有關驗毒的結果,表面看來好像行得通,但實際卻沒有考慮到同學可能因為要隱瞞秘密而遭到排斥,令本來要好的朋友,也因而產生隔膜。另外,現在不少學校都有「融合學生」,例如自閉的同學,他們對突如其來的測試,也許會更感不安。當局有沒有考慮他們的需要?

「零」聽學生聲音

在參與了禁毒處的校園驗毒教師簡介會和學生交流會後,一位中六學生對我說:「為何花在講解毒品禍害時間那麼長?已是第二次聽有關毒品禍害了!Q&A的時間就只有10分鐘!」另一位中七的學生表示:「為何他們不接受我們即時舉手發問,要我們把問題寫在紙上,難道他們要過濾和篩選嗎?」當日台上的禁毒專員和其他嘉賓,確實只選一些支持強制驗毒的學生問題回答,對其他學生的問題,例如「外國有賣尿的事件,你們如何防止有人賣尿」,或「如果被抽中驗尿當天有月經,我會感到尷尬,怎樣辦」,又或「如果連續兩次驗尿都有『假陽性』反應,可是我明明是沒有吸食毒品,那被人『屈』怎麼辦」等,都沒有正面回應,有些甚至石沉大海。

日前學校就同學對驗毒計劃的看法進行了問卷調查,訪問了268位學生,得出的結果是認同「強制性校園驗毒計劃」佔該項調查總數的35%,不認同的佔33%,而沒有意見的佔32%;認同「自願性校園驗毒計劃」的學生佔該項調查總數的40%,不認同的佔35%,沒有意見的佔25%。可見整體而言,認同的人數並不是佔大多數,反映他們對計劃仍有保留或者憂慮。學生在問卷中寫下的反對「校園驗毒計劃」原因,包括「自願性並無阻嚇性、應查毒品來源,不應查我們、浪費納稅人的錢、浪費時間、『唔鍾意用尿驗』,太不衛生和尷尬,因為女孩子有不方便的時候、麻煩!無必要、操之過急、怕被人標籤為吸毒學生、不想知結果」等等。

近日的禁毒宣傳片經常強調:「向毒品說不,向天職說得。」這引起我的反思:老師的「天職」是什麼?是協助驗毒?還是認真教學和關愛學生?幾年前問一位「索K」的學生,為何知道「K仔」的危險,仍然要「索」呢?他的回答是:「想上課的時間快點過。」這促使我反思:作為教師,怎樣才可以讓學生喜歡上學?

教師「天職」是什麼?

有不少想戒毒的年輕人,曾經聯絡社工戒毒,但因為排期時間太長,平均要兩個月才可以得到跟進,最終可能因等不及而放棄了。現在戒毒中心的社工,除了要跟進吸毒個案,更要應付禁毒宣傳、外展探訪和培訓老師等的工作。政府是否應把驗毒的費用,花在增聘社工和輔導人員?

傳媒對青少年的描述多是兩極化的:不是什麼比賽得冠軍、十優狀元,就是各類「問題青年」。那些佔最大多數的平凡青少年,他們在成長過程的掙扎及喜怒哀樂的經歷,傳媒卻很少記載。禁毒宣傳片中不是說「天造之才,皆要培育,化雨春風,學生在我心,為師無憾」嗎?為何處理「青少年」的課題是不常用教化而只用禁制?為何「青少年」後面經常都帶一些負面描述——濫藥、濫交和上網成癮……青少年的創意、敢言和作為人的權利,卻被忽視,甚至被打壓。難道「成年人」沒有問題嗎?為何我們不多花時間認真聆聽孩子的心底話?這是否才是老師的真正「天職」?才算「為師無憾」?

作者是一名大埔區中學教師

5 則留言:

  1. 政府不應「零」聽學生聲音,而是應該聆聽學生聲音。不要搞到“政府話曬事”。自從政府計劃驗毒計劃,就開始有反對聲音。可是政府一直漠視他們的意見。就算有理會,也盡量不採納。政府如果要長期得到市民支持,就應聆聽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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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我有時會質疑驗毒是不是一個最有效地防止校園吸毒的方法?我曾經想過新加坡的例子。他們的法律寫明若攜帶毒品入境或藏毒作販賣用途,主要刑罰為絞刑。這條法例效果很好,從此沒有人敢攜帶或販賣毒品,亦沒有人觸犯過這條法例。雖然這條法例看上來非常嚴厲,但是在防止吸毒方面,它便有顯著的成效,比那些又浪費資源又不知有沒有成效的校園驗毒計劃好得多了。

    蔡子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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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認爲政府不應該不答學生一些有反對聲音的問題,例如「如果連續兩次驗尿都有『假陽性』反應,可是我明明是沒有吸食毒品,那被人『屈』怎麼辦?」這條問題是真的有可能發生而且是很多沒吸毒的學生擔憂的問題,爲何禁毒專員不答這些與學生有重大權益的問題?
    我同意作者所說要關心和認真教學生,使他們喜歡上學才是老師的天職,成年人是應該多聼青少年的意見,聼一些他們對驗毒的意見和問題,才能更加了解青少年的想法,亦能使更多學生贊同校園驗毒,所以政府應該多聆聽青少年的意見,不要往往逃避一些存在的問題。

    伍鑠旻MS1T(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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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政府自己既然不回應學生的負面問題,其中一個很有可能的原因就是因爲政府不會回答,不知道自己如何才能漂亮地回應。那就是説政府根本就知道驗毒計劃有它的問題,卻不想辦法解決,只是一面支持。這讓我回想此網站的一篇文章,説道驗毒計劃其實是政府的“政治show”,意義並不在於驗毒,而是自己的名聲。驗毒計劃沒有完全的照料到學生的需要,沒有想到學生回應的問題,最後對學生造成傷害。
    文章的另一個重點“教師「天職」不應該只是要學生向毒品說不”,我是十分同意的。教師除了教導學生,還要與學生做伴,聆聽和幫助學生。可是現在政府卻把它扭曲成是鼓勵學生驗毒,而驗毒當中卻有不少會傷害青少年自尊的措施,要老師令學生自尊受損,並不恰當。

    杜宏逸 MS1T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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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不太認同蔡子希同學的説法。雖然,以嚴重刑罰來恐嚇人可能是一個十分有效的做法,能讓人不敢犯罪。可是如果只是販毒這樣的不嚴重而不傷及人命的罪行,用絞刑可能顯得太過分,太不人道。而且我認爲以刑罰恐嚇始終是一個消極的做法,是因爲不能完全切除人們吸毒的誘惑和原因而做的方法。雖然,校園驗毒可能效用較低,未必能完全解除吸毒問題,但卻沒有侮辱人地基本的智慧,讓人有自己選擇的權利,不需要法律的規制下也可以自律。

    杜宏逸 MS1T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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