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0日 星期二

中小企商會:最低工資23.4元

中小企商會:最低工資23.4元
工會質疑商界政黨輪流「試水溫」壓價

《明報》,2010年3月30日





【明報專訊】陸續有商會組織提出最低工資建議水平。多個中小企商會昨日開會達成共識,建議日後最低工資時薪為23.4元,他們不反對當局每年檢討有關工資水平。勞工界方面,工會稱即使僱主團體輪流「試水溫」,他們堅持要求33元,並於下月底舉行「武林大會」,在最低工資水平上統一訴求,以增加議價能力。

香港中小型企業商會、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及香港中小企業促進協會等5個中小型企業商會昨午開會,討論最低工資水平及相關問題。香港中小型企業商會會長吳宏斌表示,參加會議的中小企商會一致通過,以統計處較早前公布的全港僱員時薪中位數58.5元的40%作為本港最低工資,即時薪23.4元。參考外國 取中位數40%

根據統計處資料,若以23元為標準,多個低薪行業的整體僱員成本會增加0.1%至2.5%不等,當中以保安業成本增幅較高,達2.5%(見表)。

吳宏斌表示,他們是參考外國最低工資約為工資中位數40%而建議這水平,這大約相等於清潔、保安業的27.6元時薪中位數的八五折,他相信有關水平可以保障全港約4%的低收入僱員。

吳宏斌續稱,會議亦曾討論要求最低工資立法豁免中小企及65歲以上退休人士,但最終沒有共識。他們日內會將決議通報其他4至5個未有到場的中小企商會,並向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及多個大商會提交建議。他指出,若最低工資訂得太高,會對中小企造成影響。

勞工界下月開會 統一訴求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質疑近期多個商會及政黨輪流「試水溫」,企圖將最低工資大大壓在時薪25元以下,職工盟將在今年五一遊行繼續爭取時薪33元及集體談判權。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表示,下月26日的「6+3」(6名勞顧會勞方委員及3名立法會勞工界議員)「武林大會」,將邀請全港工會參加,以收集他們對33元最低工資的意見。

明報記者 梁偉健

10 則留言:

  1. 我較同意33元的方案。雖然,23.4元的方案是根據國外的最低工資的中位數,有一定的根據,可是33元是根據綜援和交通費計算的,以香港本地的生活指標為依歸,即使得到這樣的時薪也只是剛好足夠生活。如果把最低工資定于23.4元,雖然符合國際的標準,但卻不太適用于香港。而且,如果定于23.4元,据上文所說,只能保障4%的雇員,並未能幫助一大部分的低收入人士。

    杜宏逸 MS1T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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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卻認為最低工資應該訂在23.4至33元之間。倘若依照33元的方案,不但會增加僱主的壓力,裁員通脹等情況亦在所難免。反之,最低工資訂立得過低,既不能保障大部份低收入人士的收入,亦使拿取綜緩的人士與低收入工作的僱員收入過份接近。故我認為最低工資該訂在23.4至33元之間,且可較易逹成共識。

    張行健 MS1R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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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勞工界極力爭取最低工資定于時薪$33,我認為是可以了解的。基于定出33元前有考慮到香港家庭的平均供養比率和政府的交通津貼,能十分全面地保障低收入人士的工資。可是,33元只考慮是否滿足到勞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對某些僱主來說可能會構成一種壓力,間接提高失業率。而23.4元,我同意杜宏逸所講,能符合國際標準,但這標準要關顧到不同國家的經濟狀況,所以不一定適合香港。看來要在23.4與33元之間找到平衡,由要花大家多年的時間咯…
    Fiona Lau MS1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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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認為最低工資定于33元是不適宜的,因為時薪$33只是站立在僱員的層面,並沒有站在僱主的角度。 我覺得認定出一個僱員和僱主平衡和合理的最低工資才可以減少僱主栽員的情況。

    馮穎 MS1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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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認為最低工資的水平應在僱主和僱員間衡量一個雙方都認為合理的範圍.因為訂立得太高,僱主開支上升,難免會出現裁員的情況,但如訂立於一個過低的水平,僱員又不足以應付生活.
    所以,我認為訂立時應衡量僱主和僱員需要所能應付的生活的一個範圍

    黃啟進 MS1I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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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其實最低工資的水平應該由勞資雙方面一齊草議和訂立的,好讓他們可以更加了解和明白對方的難處,壓力,能力,站在對方的角度看,而不是像現在各方單方面的嘗試訂立。只有這樣,最低工資才能訂立于一個公道,合理,且客觀的水平。

    朱迅民 MS1Y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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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認爲如果最低工資的水平比綜緩還高的話,那麽不但可以改善在職貧窮的問題,還可以使更多申請綜緩去就業。

    MS1Y(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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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如果最低工資的水平只有$23.4,這根本不能夠保障發揮到最低工資的作用,因爲只有小部分的人可以受到保障。但最低工資的水平也不能只是單單的去滿足員工的需求,也要顧及到顧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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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覺得貧窮問題不是立刻解決和利用最低工資就可以解決。如果把最低工資定于33元。有雇主負擔不起是失業率大增,反而嚴重化了貧窮問題。所以最低工資應訂與雇主支付到的水平。

    阮智聰MS1T(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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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我認為最低工資訂在23.4-33元之間是較理想的,因為33元可能會增加僱主的壓力,也有可能做成反效果(裁員).但訂在23.4元,就不能保障大部份低收入人士的收入,綜緩與最低工資會過份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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