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6日 星期五

居民無出路 社會無安寧

居民無出路 社會無安寧


魯姜 March 25, 2010 《信報》



是否復建居屋以息民憤民怨,會是下一任特首爭取民意民心的一大考慮,現屆問責班子一定不會輕舉妄動,以免變成搬石頭砸自己腳或為他人作嫁衣裳(新居屋落成時,將由下屆特首坐享其成)。

居屋從來不是公屋居民首選的投資(當然更少是投機)對象,而是他們遷出公屋改善居住環境的首選目標及決定。須知他們早年遷入公屋時,家庭成員人數及年紀都會偏低,隨着歲月增長,家庭成員人數年紀生活需要與佔用空間亦與日俱增,但公屋住戶申請較大單位絕不容易,因為除了供應的問題,還有遷離原來社區闊別左鄰右里的考慮。

雖然愈來愈多家庭成員成長及搬遷需要,但政府單靠繼續多建面積較大的公屋,無論是速度、效率及公平等問題,都不可能是有效的解決方法。

因此,《信報》社評認為「置業」與「居住權」應該分開,政府不應協助市民置業,只應幫助低收入市民解決住屋困難,但如何協助有「人滿之患」的公屋居民解決住戶「爆棚」問題?政府有沒有這方面的責任及考慮?《信報》社評似乎未有考慮,更不可能有具體建議。


居屋轉售宗數偏低

政府在五六十年代大量興建徙置區,居住條件極差,七十年代中開始面對住戶人口膨脹及改善環境的龐大訴求,為了避免需要為這些「體積日大」的公屋住戶興建更多更大的單位,政府選擇了「居者有其屋」的「妙計」,不但令「身家」隨着「體積」同時變大的公屋住戶,可以透過自置居所來解決這個「安置居民第二波」的持續問題,更可與居民分享物業升值的成果,因為居民變了業主後,若要把物業出售,必須按市值把當年的折讓十足賠償予政府。

由於賣樓要與政府「分身家」,加上這些業主大多用來自住而非投資,所以居屋的轉售宗數長久以來偏低,這是居屋的特色,亦是《信報》社論的觀點無法成立的主要原因。

政府在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興建的公屋,由於仍屬小型單位,所以「人滿之患」的需求第二波本應於今天已經出現,形成公屋居民對居屋或更大面積單位的沉重需求,但為什麼這個情況似乎還沒有人提起?

原來關鍵在於九十年代政府引入了富戶政策。公屋居民家庭收入超過了某一水平,不但需要繳付市值租金,居民即使願意不取分毫政府的房屋資助,仍需在若干時日後遷出,把公屋交還政府。這個驅逐「富戶」的政策,當年之能順利通過,皆因設有居屋這道置業階梯,利誘公屋居民把單位交還,這個「利誘」效應,減少了居民與政府的衝突與磨擦,試想倘若沒有居屋,公屋居民又怎會這般容易遷離單位放棄權益?如果三百多萬公屋居民與政府抗衡,政府又如何抗拒?

公屋成「老人邨」

沒有了居屋出路,公屋居民當會後悔當年為何不反對引入富戶政策?覆水當然難收,因此,他們如今的應對策略是不斷把有收入的家庭成員在住客名單中除名,只留下名副其實的「老弱殘兵」,不但完全沒有收入(申報入息時可以一勞永逸),更令公屋社區變成不折不扣的「老人邨」。

這幾年公屋由於幾乎年年都有免租優惠,所以公屋居民的怨氣及不滿相對減少,政府若要公屋這方耳根清靜,繼續派糖予公屋居民(一如澳門政府)將勢所難免,否則,那些「準富戶」在被逼遷離公屋之前,必會發出反對聲音,除非能留下「老弱殘兵」繼續霸佔原來單位,又或是重獲居屋出路。

雖然居屋面積普遍大極有限,但由於份屬業主及既得利益者,所以持有人不會反對樓價飆升,亦不會覺得貧富太懸殊,更不會隨便質疑有官商勾結;二○○二年政府倉卒決定取消興建居屋,純粹為了托市,公屋居民當年不知對自己有何長遠影響,更以為還有數以萬計的建成居屋可供選擇,加上議員及傳媒幾乎全部變成中產心態,所以任由政府為所欲為。

但今天公屋居民已經沒有出路,無論是住屋需求的增長及改善環境的盼望都不可以滿足,甫入住公屋便要思想如何「減磅」,以免變成富戶後必須遷出,再沒有當年安居樂土發憤向上的動力與精神。

周永新教授說,居屋有助社會流動。過去興建的三十萬居屋曾為三十萬戶帶來置業的滿足及安穩,讓他們在極有限的經濟條件下能擁有自己的居所,讓他們感覺政府有照顧低下階層,讓他們知道社會還有上升的階梯。今天我們的特首叫年輕人不要隨便奢望置業,堵截了公屋居民的雙贏「出路」,更因富戶政策令他們無法可以長期放心安居,社會的不滿及不安遂因此起,且遲早必會蔓延。

政府宣布出售所有居屋貨尾,八成供公屋住戶選購,目的是藉此出路減少公屋居民的不滿,同時亦向社會交代已為樓價降溫「稍盡綿力」或「已盡全力」,但這是有關居屋政府所能施展的最後一着,用了之後即無以為繼。因為現屆政府重建居屋絕無可能,支持重建居屋者其實是純粹為了自身利益(爭取民意)及為下屆特首開路。

出售居屋貨尾肯定對樓市降溫絕無影響,因為八成的買家是公屋居民,他們一如周永新教授所言,只在極有限的經濟條件下購買自己的居所,如果沒有這一輪的機會,根本不可能到今天的私人市場和其他買家競爭,所以發展商對政府這項「德政」亦全無怨言,因為他們的利益完全不會受損,樓價仍會繼續飆升,只要炒家不走。

租樓千般好 買樓非必然政府經常強調香港樓市以小單位為主,因此,市民只要不揀擇,其實不愁無樓可買。除公屋、居屋、唐樓,香港到底有多少細小單位可供市民購買上車?如果連沙田第一城的三百九十五方呎單位也要叫價二百萬以上,試問香港的低收入人士還有什麼「上車」選擇?難怪政府的口徑已轉為「租樓千般好、買樓非必然」。

五六十年代成功抽籤獲政府分配公屋(即使是徙置區),市民也會興奮如中馬票,因為從此可以上樓(毋須住木屋,石屋不能上樓);八九十年代,公屋居民死慳死抵儲到首期抽中居屋猶如中六合彩;這個「上樓出路」、「置業階梯」對穩定民心收買人心的功勞至大,如今經已全部變質。

人人朝不保夕,由工作到居所均如是,特區政府對此恍似視而不見,甚至因停建居屋扶助樓市有成而沾沾自喜(擇善固執),殊不知公屋計劃昔日建立的根基已開始動搖,加上新移民日後大量來港(香港出生內地的兒童),公屋居民流動性愈來愈頻密,但社會流動性卻日差日低,如此社會何能和諧安寧?

5 則留言:

  1. 香港政府的官員都是很自私的。每個都想“不要在我任内”。這樣可以避免責任或令下一任得益。政府應該有服務市民的精神。斤斤計較又怎能解決市民的困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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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支持政府復建居屋, 居屋一來可以降低現時樓市價格, 二來可助小家庭置業, 多好! 此外政府應加緊檢視公屋居民的收入狀況, 以免延遲其他人上樓的時間.
    S4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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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但復建居屋會影響樓市,對商家及炒戶更是百害而無一利.....政府是否有足夠的權力干預市場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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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同意s4a (9)的意見.承James Lau Hei Yeung 提到"復建居屋對商家及炒戶百害而無一利",我並不能完全同意.没錯,復建居屋會影響樓市,但商家亦能參與興建居屋,从而賺取利潤.而且,炒家亦可以居屋作投資用途.所以,認真想一想,復建居屋是否真的百害而無一利呢?
    ms1v 23 譚泳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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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的確, 商家亦能參與興建居屋, 從中賺取利潤. 但相比起私人樓宇, 利潤少之又少, 更需要與政府攤分, 又會影響發展商旗下的其他項目. 再者, 居屋價格向來極為穩定, 作買賣又要補地價, 復建居屋後樓市又會下跌. 炒戶真的可以居屋作投資嗎?復建居屋對商家及炒戶來說又是利多還是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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