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8日 星期四

47萬人時薪低於33元

47萬人時薪低於33元


《明報》,2010年3月18日


勞工界要求把最低工資定為時薪33元,而根據政府最新公布的數字,全港有近47萬人的時薪低於這水平。

統計處今天公布本港工資分佈調查,指在2009年第二季,本港的僱員人數(不包括留宿家庭傭工、政府僱員、僱主及自營作業者)為277萬6600人,整體的每小時工資中位數為58.5元。

如按選定每小時工資水平劃分,時薪低於33元的僱員人數,為46萬9400人。

另外,低於30元的,有37萬4800人。低於24元的,有13萬200人。

工聯會認為,最低工資至少應有33元時薪,而一直提倡最低工資最少應有33元的職工盟李卓人,曾表示減至30元也可考慮。自由黨則提出,最低工資水平應設定在24元。

香港明愛關注最低工資立法工作小組在去年底進行調查,在其六區社區中心進行投票,讓市民選出合適的最低工資水平,在收回的253張「選票」中,期望最低工資金額中位數為33元。

8 則留言:

  1. 最低工資要成功防止在職貧窮問題,就要定得高些。

    那你會說定得太高會引致裁員潮。那是對的。

    只不過公司是不夠錢嘛。那不是問題呀。政府可以推出低息貸款計劃,讓公司夠錢時還。不是的話,可以組織什麽機構以慈善名義定期籌錢幫公司或貧窮人士。不管政府用什麽方法,總能解決貧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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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雖然說工資低(引致裁員潮),但是總比高失業率好的。
    我覺得最低工資未必需要定立,因為我認為每份工作必有特定的價值,所以要有效地設立最低工資是必需要為不同工種作出不同的定位。


    馮穎 MS1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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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的意見是每一份工作有特定的價值,所以定最低工資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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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也同意勞工界的看法,應該定于$33。
    如果把最低公資定在$33以下,那我會選擇申領綜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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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覺得訂立最低工資最重要的是讓低下階層能自力更生,不用靠綜緩養活。還有,其實說可能造成裁員潮其實不一定那麽嚴重,公司其實也可以減工時去節省成本。還有些公司其實每年的盈利也挺多,訂立最低工資最多也只會減少他們的盈利,不足以倒閉。

    梁頌瑋MS1I(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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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認為訂立最低工資也有一定的難度,若果定得太低的話,人們就寧願申領綜援,不願去工作,或引致人們不滿,但若果定得太高的話,公司可能會裁員來減輕成本負擔,導致失業率上升,所以很難在各方面也得到平衡。
    S4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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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如果將最低工資定在33元,有些僱主可能不能支付。最後可能會裁員或增加貨物價錢。如果工資定得太低,員工不用工作就可領取綜緩,他們可以會放棄工作。我認為只要最低工資能保障市民生活就可以了。
    MS1R(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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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認為最低工資起碼要定于28元或以上。這樣才能保障工人的薪酬,滿足他們基本的生活需要,更有可能改善低收入人士的生活水平。但是也不能定得太高(33元是不是過高了嗎?),有些中小企業或服務性行業為了降低成本,裁員去節省開支,這讓會提高整體失業率,改善不了市民的生活水平。所以,我認為最好的方法是經過各方,包括政府,雇員,雇主,和各行業的專業人士相討,找到各方平衡才去定這最低工資。

    Fiona Lau MSY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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