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0日 星期四

時薪22元 公廁清潔工:點夠用?

時薪22元 公廁清潔工:點夠用? 78歲李婆婆 臨退休不再啞忍



《明報》,2010年5月20日 星期四 05:10

【明報專訊】李萍結婆婆過去11年當公廁清潔 工,先後簽過6份清潔合約,現在時薪是22.4元。78歲的她獨居板間房,長期彎腰清潔,腰痛、腳痛日增,只能無奈退休。李婆婆不懂最低工資是什麼,但對以22.4元時薪如何生活有深刻體會,啞忍多年的她在退休前夕忍不住要炮轟老闆﹕「做一個鐘得22蚊,點夠用?下午做6個鐘到夜深,無時間食飯亦要啞忍……」

蝸居板間房 不欲靠子女

李婆婆的板間房僅60平方呎,5年前開始獨個兒蝸居於油麻地,廚房有老鼠,廁所臭氣熏天,「這裏的大小像我大陸屋企個廁所」。她說,丈夫為了與她團聚,12年前申請她來港,但丈夫不幸在數年前身故。育有兩子一女的她不想增加子女負擔,搬出來自力更生,由67歲當公廁清潔工至今。

1999年,李婆婆在尖沙嘴 上班,每天做8.5小時,時薪10.9元,沒年假沒例假,「那時高血壓差點暈倒,想請病假,公司說找不到人頂替,只好繼續返工」。其後外判公司易手,她於2001年至今的工作時薪徘徊於20.3元至22.4元之間﹕「廁格有好多白粉針,唔小心會被刺傷,好驚,去醫院花100蚊睇醫生,醫藥費也無得賠。」

11年苦幹 沒膳食時間 沒錢治病

李婆婆說,從沒要求子女一分一毫,「一個人住就好,但這裏月租要1100蚊,另加100蚊水電費,以前有朋友送我電視機,都變賣了」。環顧四周,她說房內木櫃和電器都是友人轉贈,電飯煲內一小碟豆豉蒸蛋夠她吃兩餐,「很久沒吃水果,有果欄工人認識我,間中說有些菜賣不去,叫我揀些未壞的」。

腳部風濕痛的她身體長了膿瘡,醫生建議她做手術,但她說不痛,不想花錢。06年,政府推行工資保障運動,當時她任職力新清潔,每天由下午5時工作至晚上11時,一星期工作6天,時薪是22.4元(月薪3500元),後來08年5月外判合約轉了另一公司,她的時薪竟下降至21.6元(月薪3366元),合約今年5月1日更新,平均時薪才回復至22.4元,不過仍然沒有膳食時間。

將來願望:就係拎綜援

由67歲當清潔女工至78歲,李婆婆說,健康轉差,要無奈辭職,對於在外判公司的待遇,她退休前終忍不住炮轟﹕「做一個鐘得22蚊,點夠用?我不敢話老闆孤寒,以前就話怕畀人炒,每日慳住使都不夠應付,應該月薪至少要有5500元,每天做8小時……將來願望?願望就係拎綜援啦!」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說,現時社會討論最低工資水平,他認為若定得過低,例如是時薪22元,根據李婆婆的個案,根本保障不了全港普遍的清潔工。食環署 回應說,會定期及隨機抽樣與工人會面,查詢僱傭工資、強積金 供款和勞工假等福利,沒有履行僱傭責任的服務承辦商會被記分,5年內其標書不會被政府考慮,但暫未有違反合約的服務承辦商統計數目。

明報記者 彭碧珊

1 則留言:

  1. 勞工局應該想想會不會對這些公司(雇員沒膳食時間和應有的福利)加重懲罰(例如∶扣分、甚至沒收牌照,以威脅它們)。此外社會福利局應該商議會不會對這些像李婆婆的貧苦人家一些額外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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