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1日 星期五

女師控學校 規定穿裙歧視

女師控學校 規定穿裙歧視



《星島》,2010年5月21日


(星島日報 報道)香港中國婦女會馮堯敬紀念中學被指規定女教師穿裙,一名○七年入職的女教師堅持穿褲,換來校長的一周召見三次及出言勸退,她有感在學生面前飽受羞辱,教師尊嚴受損,要由社工輔導,她捱了第一個月即遞上辭職信,日前透過平等機會委員會 入稟區院指校方違反性別歧視。是次乃平機會 首次就投訴服裝守則入稟的案件。記者:蔡小慧、何鳳儀

  原告鄺皓凝日前入稟,控告辦學團體香港中國婦女會及香港中國婦女會馮堯敬紀念中學校長孫莉華博士,要求聲明學校規定女教師穿連身裙、半截裙、西褲連襯衣或恤衫的要求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下令終止上述規定,兼要兩答辯人作書面道歉及賠償等。

  平機會同類案首起訴

  平機會發言人指,自一九九六年成立以來,牽涉服裝規定的投訴不足十宗,當中涉及學校及其他私人公司,而今次是第一宗正式入稟的案件,並希望就有關在工作間向兩性施加服飾要求的個案確立案例。另香港中國婦女會及涉案學校未有回應,指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

  入稟狀中指,原告鄺皓凝於○七年七月接獲馮堯敬紀念中學的聘書,八月二十七日在學校首次職員會議上,校長孫莉華已公布女教師須穿裙的規定,但鄺認為穿裙不方便,在開學日以針織上衣搭西褲的打扮上班,她自問穿得整潔得體,符合教師嚴肅的專業形象,但當日中午即遭校長接見,而同樣召見檢查服裝更是接二連三,鄺指校長一方面同意可穿西褲套裝,但另一方面批評其西褲的款式及質料,並叫她遵從穿裙規定。

  入職一個月 難忍請辭

  九月四日,校長更搬出文件,表示如果雙方合作不愉快,鄺大可提出請辭:「咁我依家唔可以炒你(炒唔到你),視乎你嚟緊嘅performance啦,依兩日都未正式上堂,我未知你performance住,咁咪睇吓你performance點落。」校長更於九月十、十一日連續兩天,在早會時當著眾師生面對召見鄺,同事及學生的目光都落在鄺身上,令她倍感尷尬及受羞辱,作為教師的尊嚴也受損。

  鄺於入稟狀指出,她感到無助及焦慮,既擔心工作表現評估變得主觀,又怕飯碗不保,開始失眠及有壓力,連教學及士氣都受影響,於○七年九月五日即開課第三天,她更要向學校社工尋求輔導。

  入稟狀指出,除不准穿T恤及牛仔褲,馮堯敬紀念中學容許男教師穿任何服飾,鄺認為自己作為女性受到較差的待遇,指出校方及校長涉性別歧視,而她亦有感自己難以再留在該校,於○七年十月二日即提出辭職。

  案件編號:平等機會訴訟三——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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