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4日 星期二

我很很很不喜歡民建聯,但是……

健吾﹕我很很很不喜歡民建聯,但是……

《明報》,2010年5月4日





【明報專訊】我嗓門夠大的,雖然也算響,但偶爾會被聽眾嫌聲線太尖。所以,我借林夕語:「如果我的嗓門夠大夠響,也會很大聲的說:我很很很不喜歡民建聯。」

但是,這次贊助節目的事件,於我,一點感覺也沒有。借商業二台《你睇我唔到》節目主持陳強在中文大學新聞傳播學院的刊物《大學線》的訪問一用。他說,他朝有一日他關注弱勢社群的節目做不下去:「不是因為我做得不好,而是商業決定。」

有所為 有所不為

商業電台,名字也夠白:商業和電台。電台的營運方針,就是要把大氣電波就變成錢。我有份參與的晚間節目,都是因為聽眾喜歡,顧客垂青,才可以繼續下去。節目一年到晚只談格魯吉亞、鳩山由紀夫、奧巴馬、齊白石或傅抱石,我們也會擔心「趕客」。有時候,請一個港女談港男,加多個會說「發女」的港男談港女,談日本AV女優引發中國網民翻牆熱……皆因聽眾喜歡。一個節目沒有聽眾或客人支持,會自然被淘汰。

現在的問題,是什麼?是「有所為,有所不為」這七個字吧?

這就是香港,香港是商業社會。所有的話語權,都在有錢人手中。大家眼睜睜的看着只有商人辦報、商人辦媒體,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妥。他們選擇看商人提供的白癡電視節目,讀商人提供的娛樂化平面化易消化的新聞,而放棄思考,放棄深入,放棄複雜。結果,形成了林奕華先生說香港人的特質「頭腦簡單,心理複雜」。

這是香港「大論述」出現的問題。某些政黨的主席就只會看細眉細眼的小事,洋洋得意的等,等節目主持沉不住氣,在大氣電波中大聲夾惡的說:「係咪見錢開眼?係咪見錢開眼?」我覺得很有趣。商業機構,見錢就應該開眼。至少,他們見到錢,也得把眼睜得大大的,看真那些是什麼錢。那政黨主席質疑商業機構的從業員見錢開眼,跟質疑阿媽是女人一樣。他們論點是這樣的:有錢的政黨,有多點資源使用媒體,對沒有錢的政黨「不公平」。狀况就像幼稚園的學生,一個有一支新鉛筆,沒有新鉛筆的人說:「你為什麼你有一支鉛筆?這樣不公平!」

5月2日《星期日明報》有作者說:「現在聽說竟然連時評節目都放棄獨立,暗地收錢開講!」至少我從2007年4月,我在商台做時評節目至今,沒有收過任何一個機構一.分.一.毫,要我去幫任何機構開講。廣告的信息跟節目內容口徑不同的例子,在我做節目的時候,比比皆是。我們在面紅耳熱的談本地政治話題,曾經有過充滿鼻鼾的安眠枕頭廣告;談反高鐵的那一陣子,市區重建局就下廣告說他們很盡力的去令香港變得更好;談當代中國局勢現象之時,就有軟性宣傳電影《建國大業》的5分鐘廣告。廣告跟節目內容不一致,才是節目珍貴的價值。

我很敬重的前輩潘小濤先生於《明報》和《蘋果日報》發表同一份文章,指「電台接受政黨廣告和購買節目,是引入魔鬼」。我同意,十分同意。但讀完文章後,我不禁問自己一個問題。小濤先生在《信報》林天悟先生筆下,是「勇敢」,「女細老婆嫩」的中年傳媒人,他擁有比我這一代傳媒新秀多的江湖地位。換轉了,如果我是泰山或是余宜發,我被安排要做這個節目,我會說不嗎?問心,幸好,我不在其位。

賺錢就是唯一硬道理

我只覺得,如果香港是有錢人買什麼都可以,有政黨打傳媒戰,我希望那些爭取公道的人,都會捋起衫袖狠狠的去打一場。那位政黨的主席用紅衛兵式的口氣、手勢、表情、姿態要求一個商業機構改變一些商業決定,是商業社會中合理的行為嗎?借林夕語,以不公道的方法爭取回來的所謂「公義」,又是不是公義?如果政府決定幫有錢的政黨忙,要修改廣播條例,容許政黨在傳媒賣廣告。沒有錢的政黨扯破嗓門說賣東西的「不合理」,壓根兒就是不合商業邏輯的做法。他們應該處理的,是為什麼有錢的政黨會變得有錢。他們要開拓的,是水源,而不是眼紅別人為什麼有錢。例子證明:有些80後的論政組織有左派資金,有些80後主理的網上電視台有支持他們廣播理念的外國資金。在香港,政黨雖然不可以直接收取獻金,但一定有代理人可以處理法例的束縛。

賺錢就是唯一硬道理,這是香港的核心價值,真實的「香港精神」。如果你覺得這不合理嗎?美國同志電視劇《同志亦凡人》主角Brian面對他的小男友Justin找了一個窮得很新男友,Brian很不高興。Justin認為新男友「有夢想,有理想,有生命」。Brian最後按捺不住,對Justin說:「窮,不是什麼高尚的事。(It's nothing noble to be poor.)」我想很多「中產80後」都會認同這件事。

在香港,大部分人都不希望跟錢鬥。風骨,不可以供樓,也不可以當飯吃。各位看倌,你說電台做得不好,決定公祭什麼人,請什麼人食蛇羹,我倒希望各位忠實聽眾,問一問自己,你如何改變香港人只看錢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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