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0日 星期二

健吾﹕對不起,我不信任你

健吾﹕對不起,我不信任你

《明報》,2009年8月13日


【明報專訊】如果你有一個女朋友,沒有經過你的同意看你的手機SMS。你忽然感覺不滿,覺得你的女朋友不信任你,你女友說:「你冇出去搞搞震,怕咩我睇?」你覺得怎麼了?

本版城市大學的法律學院副院長顧敏康教授提出以下觀點:

「校方應該具備合理懷疑(reasonable suspicion)方可搜查。而在通常情下,警察搜查嫌疑人,必須具備更高一層的懷疑,那就是確信理由(probable cause)。法院進一步指出:判斷對某一學生的搜查是否合法,應當根據當時的全部情來看是否存在搜查的合理性。

法院認為:庫伯利克先生決定搜查TLO(學生的名字)的書包是合理的行為,因為她被發現在廁所吸煙;而發現捲煙紙導致他產生另一種合理的懷疑:TLO的書包中可能有大麻。這種懷疑使他進一步搜查她的書包,並發現毒品交易的證據。

以此案為參考,結論已經非常明顯:所謂強制驗毒(等同搜查)可能侵犯學生之私隱的擔憂是多餘的。政府和整個社會對防止中學生吸毒的合法利益足以抵消學生對有關物品(包括尿液)之私隱的合理期望。只要校方有合理的懷疑,就可以強制搜查有關學生,也毋須徵得家長的同意。當事人自然有權對校方的搜查行為提出挑戰,從而由法院去衡量校方的搜查行為是否合理。」

人性上的norm 叫「信任」

我不會法律,也許很多案例可以權威地提出驗毒計劃應該強制。但是,我相信「規範」(norm)有很多種,除了法理上的,還有道德上的,經濟上的,人性上的。人性上的norm,有兩個字,叫「信任」。人與人之間失去「信任」,只剩下法律叫我們這樣做,經濟叫我們那樣做,人的「感覺」就變成很不重要的元素。

依照教授所援引的案例中的行事邏輯,如果我在街上看見一個長相漂亮的少年,他看起來只有十五六歲,皮膚白皙嫩紅,但已經穿著光鮮:腰佩Gucci的最新皮帶,肩背LV的小旅行袋,腳踏Visvim的最新潮鞋,髮型像是棒棒堂那兒跑出來的孩子——那我可以有合理懷疑他有援交嗎?要上前去質問他住什麼地方嗎?如果是跑馬地九龍塘就可以放行,如果是天水圍石硤尾,我就要搜他們的袋子,看他們的手機SMS短訊和日記本子。因為,社會「合理地懷疑」他們有出軌的「可能性」,「政府和整個社會對防止青少年援交的合法利益足以抵消學生對有關物品(包括手機SMS)之私隱的合理期望」。

現在驗毒計劃的基本問題,不只是它成效成疑,往後的輔導配套仍未清晰,而是這個計劃假設所有人都是嫌疑犯,不論那個人看上去有沒有不妥,書包有沒有吸食毒品的器具、煙紙等等,只要「政府和整個社會對防止中學生吸毒的合法利益足以抵消學生對有關物品(包括尿液)之私隱的合理期望」 就有權把所有人當成嫌疑犯。

很多人因善之名行了很多惡

校方如果強行驗毒,師生間的重要關係——「信任」,就會完全破產。不如這樣吧,所有學校,如果決定參加自願驗毒計劃的,就要「強制」所有學生、老師、家長、連同校董校長一起驗毒。同時,教育局就把那些學校評為「無信無毒學校」,把校長和老師的名字都放上網陳列,傳媒一致口誅筆伐,說這家學校把學生當成「犯人」,是可悲的、可恥的、可憐的、可怖的。因為,學校「理應」是令學生建立價值的地方,那種價值,包括「對人信任」。但他們沒有辦法這樣做,在那些學校的小社會,人與人之間只有法理規範、利害關係,師生之間只有權力的制衡,不再有人性的關愛。那家長請三思,你想你的學生在學校教育6年內,都建基於不信,就入那些學校吧。你的孩子出來,就什麼人都不信,包括父母,親人,所有愛他們的人。

香港回歸後這10多年,很多人因善之名行了很多惡。這些惡,在一點一滴的蠶蝕一些不可見的人性價值,如互信、自由、法治精神等等,把「有錢的人就有多一點權力」的價值進一步推到高峰。這些時候,冷靜清晰的頭腦,是對抗以善之名行惡的豬最大的武器。你的腦袋瓜,夠能量了嗎?



老師批語


這文章說不定能幫助我們回答今次導修第三條題目呢。

9 則留言:

  1. 如果師生真的因此而發展出不信任和不再有人性的關愛,學校這地方不就成了製做機器的工厰嗎?


    MS1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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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認同那位教授的說法,如果真是要驗毒,就需要在學校裡的所有人也一起驗才夠公平。
    張銘峰 MS1_Y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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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最大問題是如何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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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認為,信任是十分重要的,但是給人太多的信任會令他可能做錯事、不懂怎樣走出來。

    其實,香港政府以前已經信任了青少年,但現在他們被過度“放縱”了(吸毒等)。因此我認為政府需要調整機制,不要太信任年輕人。因為青少年不太懂事,常常什麽都會試一下,“跟風”等。因此政府應取得不信任(和採取措施)和信任之中的平衡,也不會太嚴厲,不會太鬆,令人不會埋怨、不會覺得政府不尊重私隱、獨裁,也不會太放縱令人迷失方向,可以減低吸毒人數一點也可以舒緩“人權派”的擔憂,那可能就是最好的辦法。

    MS1_I (4) 陳恩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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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從法治的角度去看強制驗毒或搜查,那就是假設了被查的人有罪(沒有理據),違反了無罪推論原則,違反了法治。香港本來就是一個很尊重法治的地方,怎能違反法治?但是,強制驗毒或搜查,是爲了被查的人好。不想他受毒品問題影響或其他問題影響。真的不懂怎樣做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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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学校最重要的就是彼此信任,一系列的措施要推出的话,决不能强逼学生接受,要建立好关系才行,所以我认同这为教授的见解!


    MS1Y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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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在人類社會.信任是十分重要...沒有信任..好多事情都要自己進行.很難和別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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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青少年是未來社會的新動力,如果那一批青少年不懂事,個個去吸毒,那麼在未來也會出現了斷層,會個個成為癮君子。雖然驗毒會破壞師生關係,但是我認為為了將來的社會著想,驗毒是無可避免的。就等於老師罵你,有時學生不能接受,可是老師也是為學生著想啊!

    MS1I 曹顯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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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你沒有吸毒,怕甚麼人來驗毒呢!!
    社會上發出種種不同的意見也只是某部份社會人士為了反對政府的言論。他們經常為反對而反對,拖慢社會的發展進程!
    Isaac Lam S4A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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